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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著名大法官病了,不嚴重,但也總是好不了,一個禮拜過去了,時好時壞,只得就醫。 來到掛號處,護士說:「掛號費50元,病歷費用200元。」 法官不解:「病歷費用這麼貴?不就幾張紙?」 護士:「是啊,但這紙是法律文書,是你就診的重要憑據。」 法官無奈點點頭:「好吧,有道理。」 看病的醫生是位名醫,問道:「怎麼了?」 法官:「感冒了。」 醫生:「頭痛嗎?」 法官:「痛。」 醫生立即開出一張CT檢查單:「去,做一個頭部掃瞄。」 法官:「我只是頭痛,掃瞄頭部幹什麼?」 醫生:「排除一下腦血管疾患。」 法官:「我不做,看一下頭痛還要花幾百塊錢部分負擔掃瞄,我不檢查。」 醫生點點頭,遞過一張文書:「簽字,簽字就可以不做掃瞄。」 法官接過文書,上寫:「本人拒絕做頭部CT檢查,如果因腦部疾患引發意外與醫院無關, 本人自願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官想了想:「好,我做。」 醫生:「胸悶幾天了?」法官:「一個星期了。」 醫生開出兩張檢查單,一張心電圖,一張心臟彩色超音波。 法官:「我心臟沒問題,不用查了吧,又是好幾百啊。」 醫生:「病毒性心肌炎是是病毒性感冒的常見併發症,通常可能發生在感冒一周以後,如 果不做檢查,可能出現誤診。如果誤診醫生須承擔法律責任,所以……」 法官不耐煩了:「我沒心臟病,不做。」 醫生點點頭:「簽字,簽字就可以不做。」法官接過文書,想了想:「好,我做。」 法官簽完字,醫生轉身要吃午餐,法官:「喂,我還沒看好呢。」 醫生:「。你等一下來吧。」 法官語塞,想了想:「難道吃飯你們就不救病人了?」 「救,」醫生笑了笑:「你可以去看急診科,如果你的病情比較急的話。」 法官搖搖頭,自忖:不就感冒嗎,嚇唬誰呀。 吃完飯,醫生繼續問診。 醫生問道:「嗓子疼嗎?」法官:「是啊,感冒不就這樣嗎。」 醫生:「嗓子疼通常是由鏈球菌引起的,往往會引發風濕性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腎小 球腎炎……,這樣吧,這心臟是查過了,再拍個X光看看關節,做個腎臟穿刺排除一下腎 炎 。」法官一聽臉都白了:「穿刺,很危險吧,驗個尿不就行了嗎。」 醫生:「從法律上講,只有腎臟穿刺才能確診腎炎,驗尿只能作參考。」 法官開始不耐煩,狠狠心,跺跺腳:「我不做,拿來,我簽字出了事不找你們。」 醫生點點頭,繼續問:「發燒嗎?」 「燒。」 醫生:「需要化驗檢查,排除AIDS、梅毒、B肝、C肝……」 法官咬咬牙:「我簽字,不做檢查。」 醫生:「咳嗽嗎?」 「咳。」 醫生立即開出會診單:「,肛腸科會診一下。」 「肛腸科?」法官急了:「小感冒看肛腸科?荒唐!」 醫生:「咳嗽會使腹壓增加,,腹壓增加可能加劇痔瘡,痔瘡嚴重可能引發大出血... ...」法官:「我沒時間,我不做。」 醫生:「好,簽字。」 醫生:「根據CT及心臟彩色超音波報告,請您留院觀察一天。」 法官:「不住院,死了拉倒。」 法官憤憤地簽完字:「說,有多少字要簽,我不住院,我什麼都不檢查,什麼都不會診, 我就看感冒。」 法官看完病帶著幾張還沒簽完的文書生氣的走出看診室, 這時,手機響了: 「喂?什麼?醫療糾紛?我當然受理, 什麼?病人出問題了,好,沒問題。 醫生履行了告知義務了嗎? 讓你們檢查了嗎? 讓你們簽字了嗎? 讓你們會診了嗎? 讓你們留院觀察了嗎? 沒有建議讓你們轉診嗎? 有少一項沒做? 好的,沒問題,這官司醫生死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91.168
cherilove:黑心大陸才能這麼搞 08/28 21:11
CKun:雖說是笑話, 但我卻笑不出來....因為現實中確有其人 08/28 21:41
JJLi:這根本笑不出來呀…… 08/28 22:16
maze777:現實這種把個人情緒帶進審判依據的根本就是無良法官 08/29 00:37
maze777:可惜台灣沒有啥東西可以拉下這些法官... 或者說 評鑑... 08/29 00:38
pamela12118:我也笑不大出來.... 08/29 01:00
weber0724:實在是很難笑...為了這種荒唐害死了不少前程似錦的醫師 08/29 01:36
facebooker:請教台灣的法官有那一個不是狗娘養出來的無腦白痴? 08/29 03:06
c20001222:樓上這樣推文也沒比較好 08/29 15:04
hichung:不只不好笑 那位"醫生"的描繪也很不真實 08/29 19:16
CKun:這些都是實際上有發生過的事,哪裡不真實了? 08/29 21:05
mark89:法官的部份描繪的也很真實 我認識一個司法官真的也是這樣想 08/29 22:06
mark89:醫生如果沒辦法證明這些處置的"不"必要性真的就死定了 08/29 22:11
gr1031:............(嘆 08/30 12:59
DrBear:別說不真實,真的遇到人家告訴你應注意而未注意判你輸就知 08/30 13:11
CKun:未盡告知義務的懲罰金額已經高達一案千萬元, 削錢利器啊! 08/30 16:10
CKun:病患大絕: 醫生你講的太專業,我攏聽嘸,你決定就好,我都簽.. 08/30 16:12
ichbingut:現在的司法官有很多都是只躲在自己的世界裡啃書的LOSER 08/30 18:54
orfan:只有要發生在自己或親屬身上...才會感觸深刻 08/31 02:34
bathape:看著判決裡的無敵心證…真切地覺得醫界搞EDM運動 像史一樣 08/31 02:50
bathape: EBM 08/31 08:34
chepame:可以藉轉嗎? 09/01 01:01
chepame:想轉到醫學生版 09/01 01:02
可以啊 ※ 編輯: monyan 來自: 114.40.142.142 (09/01 08:58)
Jerhyn:很真實阿,美國看急診不是也要做一大堆檢查就是這個道理 09/05 13:27
babietso:好真實的故事.... 09/08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