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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10/06 04:11 〔記者王昶閔、劉力仁、謝文華、范正祥、趙靜瑜/台北報導〕媒體將NDM-1腸道菌健康 帶菌者的姓名與影像公諸於世,衛生署署長楊志良批評,此舉嚴重侵害當事人隱私、人權 ,並會引發歧視,非常不恰當,將對蘋果日報等媒體開罰。 卸責找台階下 疾管局挨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認為,媒體當然應受譴責,但疾管局前一天開記者會顯示其 對疫情的掌控能力,邀功意味濃,隔天招致反彈壓力,想卸責找台階下,翻臉對媒體開罰 ,似「見笑轉生氣(台語)」! 記協︰衛署才是洩漏源頭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楊偉中也指,媒體本應自律,但洩漏個資的源頭是誰?此事反映出 主管傳染病防治的機關首長,對如何保護病患隱私認識不清,才會標準錯亂。 蔡、楊都認為,在國人對「超級細菌」還不了解下,疾管局只須說明疫區、傳染途徑、發 病特徵、台灣疫情、如何預防等通則,不應暴露病患特徵。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解釋,之前已有媒體報導當事人正在等待NDM-1細菌檢驗,這件事根 本隱瞞不住,但已要求媒體不要公開其姓名與照片。 施文儀表示,當事人為健康的帶菌者、並非感染者(未出現病症),因此不受傳染病防治 法加重隱私的保護,恐難以阻擋媒體報導,曝光比貼標籤好,因此邀當事人開記者會,但 對方因不想面對媒體而婉拒。 施文儀表示,針對這些媒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的部分,疾管局將向新聞局與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NCC)檢舉。 個資法尚未實施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五月修正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實施,無法可罰。另 外,T台向NCC說明採訪時有獲得當事人同意,大體而言,廣電業者並無違反廣電法規 「影響兒少身心及公序良俗」法規。新聞局不願就個案回應,只表示由各行政主管機關依 其主管之行政法令,進行監管。 蘋果日報編輯部回應說,疾管局已經表示超級細菌不是法定傳染病,不知道衛生署長要以 什麼法來罰他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6/78/2ee6d.html ------------------------------------------------------------------------------ 最有醫德的果然是媒體 -- ψjpg10330 God bless you. 寬恕是病人與上帝的事 我的工作是安排他們見面 ▂▁/ 獸 醫 ◎..◎ \ ▁▄▅▃▂ by 波波 用 書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9.151
Ycat1911:NDM-1已是第四類法傳,哪個CDC承辦人說不是法定的?踹共! 10/06 08:21
DrBear:基本上如果衛生署自己不說,媒體怎麼會知道?踹共啊 10/06 08:35
ROKEE:整個感覺就是副署長跳出來邀功 10/06 10:42
ROKEE:更正 是副局長....... 10/06 10:42
adsldns:看看人家記協 相對我們全聯會 10/06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