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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LHxok 詐領健保祭重懲 十年內不予特約 【11:20】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針對違法詐領健保費的不肖醫療院所、醫師,健保局過去最重 僅處以終止特約處分,一年後即可再申請特約。為杜絕弊端,衛生署健保局日前祭出加重 處分,對曾遭停約或終止特約後再度違約的累犯,十年內將不予特約,即便是更換人頭營 業,也不能規避懲處。 健保局日前公告新版「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對於拒不改善、重 複違約的院所或醫師,若兩次以上被處以停約或終止特約,加重處分為未來十年內不予特 約,違規醫師十年內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健保局局長戴桂英指出,過去對於違反健保管理特約的醫療院所,輕則記點、罰鍰,若違 規情節重大,才會停約一到三個月,最重處分是終止特約,但違規院所一年後,仍可再度 提出特約申請。 不過,戴桂英指出,新版特管辦法公告後,過去曾受到停約以上處分的醫療院所或醫師, 不管是停約一個月、三個月、一年,只要再次處以停約以上處分,十年內將不予特約。為 了符合民眾期待,使讓違約情況減到最低, 為了防止遭到停約醫療院所,再遭到停約處分後,改換人頭醫師經營,鑽漏洞規避法律責 任,特管辦法中特別規定,只要是同一地址的醫療機構,被停約或終止特約兩次以上,就 適用十年不予特約的最重處分。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任婦產科主任涉及為假罹癌病患開刀,詐領商業保險與健保費用 ,遭到檢調起訴,震驚台灣社會,該院婦產科遭健保局裁罰停約一年,扣抵一億五千萬罰 款。 針對這類醫院內單一科別違規,健保局醫管組專門委員周士恒指出,今後若醫療院所內有 單一科別連續遭停約以上處分三次,或不同科別累計五次,代表醫療院所管理有重大疏失 ,也適用十年內不予特的最重處分。 健保局指出,若受罰院所可在十年後申請恢復特約,之後卻又因違規而符合十年內不特約 的要件,一旦真的出現這種極端案例,將永遠不予健保特約。 =============== 爛政策 健保一定要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80.2
yasaq:那換隔壁地址呢~ 10/20 20:46
AirMax95:那...如果大家都違約勒...:P 10/20 23:35
cherilove:欠一千萬你怕銀行,欠一千億銀行怕你. 大家團結吧 10/21 00:32
DrBear:這個政策很怪,標準的罰房東政策 10/2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