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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自健保給付官司的判決書 一般商業保險制度 之給付程序,係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先由保險人認定約 定之保險事故是否發生,並依個別保險契約決定是否及如何 理賠,因而保險人在事故認定及給付決定上,縱令受到保險 契約之限制,仍處於優勢或主導之地位。 健保制度 屬於社會保險之一環,其制度設計雖亦係從保險之觀點出發 ,惟在制度上其保險事故實際上是由被保險人自行認定,並 由於實際提供給付者係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因而不待保險人 之核定,即由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先行提供醫療及藥品之給付 ,保險人無法掌控保險給付之過程,且負擔甚高之風險與責 任。 當保險人審查醫師之專業意見與醫事服務機構不同時,醫事服務機構 必須要舉證證明保險人醫師之審核結果已達於「錯誤」之程度, 才可推翻保險人之審核結果, 若保險人醫師之意見僅屬「具爭議性」或「見人見智」, 基於社會保險之特性,尚不能謂保險人審核錯誤。 ---> 麗紅哩講誇埋 醫界辛辛苦苦,好人做到底 為了方便健保作業, 代墊醫療費用, 反倒讓健保被認為是「負擔甚高之風險與責任」? 果然是口才好的人,先喊先贏! 醫界便利病患, 成全了別人的美名, 自己反被指為貪婪小人, 店舖竊賊扒手 (扒手被抓到要罰100倍) (但是沒偷也被罰, 就會讓人很不服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54.45
CKun:所以當審查意見「具爭議性」的時候, 官永遠大於民! 11/16 13:30
yamatai:幹他媽的,這真的很扯。他要證明我有錯誤才對吧 11/16 14:44
yamatai:怎麼反而我要證明他有錯誤,這不是先把我當賊了嗎 11/16 14:45
u9005205: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31條第3項 11/16 14:54
Elleria:好噁心的感覺... 11/16 20:04
FMbigmama:這就是當官的樂趣啊~~~ 11/16 23:07
FMbigmama:可惜我太有良心無法當官..... 11/16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