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0rz.tw/kkdEW 未發現病患昏倒 醫院護士判賠 2010/11/17 22:11:3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7日電)馬偕醫院李姓護士夜間巡邏病房時,未發現病患昏倒 廁所,導致病患延誤就醫致死,死者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判醫院與護士 應賠償家屬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原任職馬偕醫院護理師的李姓女子,民國97年5月 17日晚間11時巡邏病房時,發現王姓病患不在病床上,卻未通報醫院和醫師,直到凌晨 1時才通知病患家屬,並請警衛協尋。 王姓病患直到隔日上午7時,才被家屬發現昏倒在病房廁所內,雖經急救後脫離險境, 但仍於5天後因心律不整死亡。 刑事部分,李姓護士遭法院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死者妻子與女兒認為,護士發現病患不在床上卻未及時通報,導致病患死亡並造成家屬 精神痛苦,另提起民事訴訟,向醫院和護士求償各50萬元。 法院審理時,雖護士辯稱,家屬未隨床照顧病患也有責任,但法官認定在住院醫療契約 上,醫院負有照顧病患義務,並無病患家屬應照顧病患的約定,因此不採信被告辯解, 審酌兩造財務狀況後,判決醫院與護士應賠償病患妻子20萬元、女兒10萬元。全案可上 訴。991117 ===================================== 11點沒看到病人,1點通知家屬並請警衛協尋,這樣都要罰錢 那下次看到病人不在床上就廣播是嗎? 每個上廁所超過5分鐘的病人都要挖出來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95.185 ※ 編輯: kyfang 來自: 122.116.95.185 (11/17 23:13)
FMbigmama:法官???不意外...反正病患丟在醫院就是你醫院的責任 11/17 23:14
daze:印象中,這case好像有判徒刑... 11/17 23:16
Newstart:[新聞]記者孝子發現父親死於家中廁所多時,痛哭感人熱淚 11/17 23:17
daze:哦,新聞裡有寫。 11/17 23:18
nbear:應該要仿軍中站哨,進出房都要到安官桌登記,超過15分鐘報警 11/17 23:19
daze:但我記得這case是判業務過失傷害而不是業務過失致死。 11/17 23:21
daze:是說業務過失傷害判四個月,好像也沒有比致死輕啊... 11/17 23:22
jcchiou:人不在床上通報醫師有什麼用? 11/17 23:36
fanner:以後養不起通通丟醫院 死了再出來要錢 11/18 00:50
justiceWWEV:因果關係呢?我只看到急救有回來 5天後死亡 11/18 02:35
CKun:健保局沒有給付看護費用,家屬為何不告健保局? 11/18 03:50
gbid:難說哦,說不一定五都全敗北啊,這一次的事件非常的嚴重哦 11/18 09:43
gbid:不小心按到方向鍵了,要改病患只要想下床就要報備護理站 11/18 12:07
CKun:嗯...病房應加裝監視錄影, 人權團體別再用隱私權來害人啦 11/18 12:14
daze:北護似乎有RFID系統...要不然大家都來裝啊。 11/18 12:27
cch1204:可憐的護理人員 11/18 13:06
peiy:死者家屬是熟睡到不醒人事嗎?還是根本沒有來醫院顧病人? 11/18 13:22
peiy:家屬推卸自己疏於照顧的責任罷了 11/18 13:23
CKun:RFID又不是GPS, 其實沒什麼用處, 噱頭而已 11/18 13:51
nothingjust:病護比例多少啊 怎麼不怪病家不請看護? 11/18 14:09
Ghost325:加裝病床重力感應裝置,沒有人就會自動call爆家屬 11/18 14:48
BabyFei:那就乾脆通通都綁起來穿尿布就好了! 11/18 19:50
BabyFei:就跟病人說「我們是為了您的安全著想,請配合」,呿 11/18 19:51
gummibear:病患身上貼一堆感應貼片,進廁所感應,上床感應,拔點滴 11/20 14:16
catjo87:羊鼠:尿布太貴了~~請愛用橡皮筋~~~ 01/07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