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alenci:........ 03/04 16:04
→ valenci:這文很怪 發現醫師雖然說了心導管手術的風險 但對於 03/04 16:05
→ valenci:可能產生的危險,全都沒有告知 03/04 16:06
→ valenci:其他替代方案、手術的必要性、可能產生的危險 要詳講要說 03/04 16:06
→ valenci:一個上午夠嗎? 03/04 16:06
→ earthrise:就是講到他們放棄才算說明成功 03/04 16:43
→ justiceWWEV:以後MI要做導管之前先花一小時解釋風險,然後法官 03/04 17:42
→ justiceWWEV:不可以說延誤病情喔 03/04 17:43
→ dasai:台灣法官 永遠制衡不了這個霸道的職業... 03/04 18:10
推 WMX:我也遇過心內醫師花了三十多分鐘想說服AMI家屬做心導管 03/04 18:15
→ WMX:結果最後家屬拒絕...那個CV醫師超悶的在寫會診回覆... 03/04 18:15
推 hahawow:AMI部分好像還好,判決是針對第二次導管 03/04 18:36
→ FMbigmama:我發現自己越來越看不起法律人了... 03/04 21:35
推 Jerhyn:六樓正解 03/04 23:01
推 frannica:以後術前解說要請法官在場公證,確定都ok才可以手術 03/05 01:06
推 yamatai:以後乾脆都律師見證好了 棍 03/05 01:11
→ Jerhyn:請公證人在場公證是否可行? 03/05 01:15
推 mark89:坐牢有沒有跟獄友說明坐牢風險(老婆跟人跑 撿肥皂 xxx) 03/05 22:24
→ mark89:如果沒有 憑什麼法官可以判人入獄 我也可以拒簽入獄同意書 03/05 22:25
推 garra:還沒全部講完讓家屬了解 病人應該先掛了吧... 03/06 08:00
推 changik:謝謝法官指教 03/06 18:38
→ finally:yamatai:以後乾脆都律師見證好了 <-- 這點子不錯! 03/14 13:35
→ finally: 沒事時 雨露均霑,有事時 就讓見證律師去對法官 03/14 13:37
→ finally: 以後每天集中一個時段 約簽手術同意書 03/14 13:38
→ finally: 和律師事務所簽約合作 緊急狀況時 有值班律師來公證 03/14 13:39
→ finally: 醫院要配給值班律師 call機和院內手機 03/14 13:40
→ finally: 讓部分責任也分回給法界承擔 醫師還是專注於醫療的好 03/14 13:41
→ finally: 真的覺得這個可行 大部分手術就像約診 可以約律師來公證 03/14 13:46
推 pttouch:很好啊樓上,你看看收入會不會被抽五成 03/18 01:19
→ finally: 現在可悲的是 我們被告判輸 賠幾倍? 03/20 01:44
→ Thymus:哇靠這樣子,,, 04/09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