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un:公務員是官, 醫護是賤業.....so... 03/25 05:56
→ CKun:去看看那些抬棺抗議撒冥紙的,哪個有被起訴滋擾醫療機構秩序? 03/25 06:02
→ CKun:因為不是罪,沒有刑責,只需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03/25 06:05
→ CKun:醫療並非公務,無法以妨害公務罪嫌論處 03/25 06:07
→ CKun:看來要像性侵屢犯一樣,要搞死很多人命,才會驚動立委修法 03/25 06:08
推 turiddu:簡單回應:1.罪刑法定 2.刑法第57條量刑原則 03/25 11:47
推 yamatai:一樓你現在知道為什麼公務員大家搶破頭了吧被罵還有法官挺 03/25 11:53
→ miaooooooooo:~~~~ 讓我 ~"~ 03/25 13:10
推 daze:要告的話,公然汙辱總是可以告的...只是醫師們都太軟了... 03/25 17:51
推 yamatai:應該是醫院太軟吧,這種事情醫生想告有時候還會被認為不乖 03/25 20:15
→ yamatai:然後總有大老在後面說醫德醫德 03/25 20:16
→ melkk:監理所是公權力行使機關 醫院不是, 理論上現醫院都不需公營 03/25 22:59
→ melkk:全都是民營會較有效率 成本也會降低(平均藥價以民營最低) 03/25 23:00
→ csh8803:公務員也可都用~約聘~的,會比較有效率,因怕失業會更認真 03/26 03:42
→ csh8803:醫院不需公營?那等大爆傳染病時如:sars送去哪? 03/26 03:45
→ csh8803:私立醫院也沒義務得收病患啊!又不是公立的誰管你? 03/26 03:47
推 CKun:有院方會威脅醫師明年不續聘,最後只好撤告啦 03/26 09:47
→ melkk:CSH大講的可以是以公辦民營模式經營醫院 萬芳 雙和差不多是 03/26 12:45
→ melkk:此模式....公務員缺當然可以約雇聘用..優點就是聽話... 03/26 12:45
→ melkk:所以署立醫院系統幾十年下來 正式公務員幾乎砍光光.... 03/26 12:46
→ melkk:然後各位可以GOOGLE看看 發生弊案的以公立醫院為最多.... 03/26 12:47
→ melkk:但私立醫院為何較少? 頗耐人尋味.... 03/26 12:49
→ melkk:遇天災人禍肆虐時 若無公立醫院 也不會有私人醫院會說不的啦 03/26 12:50
→ melkk:且那時 敢說不也無用啦....(真有人敢把國家機器當無物嗎?) 03/26 12:51
推 hildakuo:罵醫護有公然侮辱可以用,但是如果被河蟹就..... 03/26 14:56
噓 Jatoba:自己不敢告 怪誰 03/26 18:51
→ Jatoba:其實最可悲的醫院都不挺自己醫生 前陣子義大就表現很好 03/26 18:52
推 tkr:因為義大中鏢的那個是大咖 如果是R1 誰理你 03/26 21:03
→ csh8803:醫院資方:受害醫護後皆有上班,不嚴重!粉飾太平? 03/27 06:51
→ csh8803:毆打醫師,叫囂~恐嚇~護士下跪!病患家屬嗆:誰叫你沒醫德! 03/27 06:53
→ csh8803:廉價暴力!施暴醫護還~不用~不需~花錢擺平?就可私了?誰無知 03/27 06:56
→ csh8803:怵目驚心!施暴者只需隨便道歉敷衍,受害者卻只能委曲求全? 03/27 06:58
推 mimicx:沒讀書: 明顯與事實不符 沒醫德: 可受公評之事 不罰 痿哉!! 04/04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