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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聽meeting的一個case 某位2x歲的男性 與女友同居n年 (年青人嘛 很正常) 住院之後 因為systemic lymphoma被驗出HIV 已AIDS 沒幾個月就死了 該男性另有一同性男友(當然原女友不知) 是該男性友人自行透露有HIV 應該是源頭 自始至終 該患者的女友一直不知道其男友有HIV... 依法 未經患者同意 醫療人員也不得跟其女友說 當然 這位女友一定很相信她自己沒有危險性行為... 她下一任男朋友說不定也一直認為自己是單一性伴侶 以後會不會牽連更多無辜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37.25
monyan:當初立法的人腦袋根本就是有問題 04/21 13:11
coingate:台灣只有壞人有人權 所以想要有人權就要做壞人 04/21 13:23
cooltyus:所以娶處女比較好也不是沒道理的.... 04/21 13:27
u9005205:傳染病防治法48條 , 67條 04/21 14:24
u9005205: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12,13條 04/21 14:29
ROKEE:他自己愛滋都沒跟身邊女友講喔? 04/21 15:41
peilings:不用明講~給她一點暗示吧~ 04/21 18:05
AOLSHARFE:交女友而自己有同性性行為的人都去死吧吧吧吧吧吧 04/21 19:26
AOLSHARFE:給她一點暗示吧+1 04/21 19:28
earthrise:樓上 那交女友而跟別的女性有性行為的也該順便死一死吧 04/21 19:41
cooltyus:同意 交男女朋友還背著男女朋友去外面亂搞的都去死一死 04/21 19:43
dracoliu:這樣會不會人類都死的差不多了... 04/21 22:53
dracoliu:我只是很悲觀的想啦=.= 04/21 22:53
catoh:樓上是說每個人都多重性伴侶嗎 04/23 20:38
potoser:SARS時隱私權也要檢討一下 ~~~ 04/24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