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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PHIBIA (amphibia)》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過失與健保 : 時間: Thu May 12 12:44:32 2011 : 這篇不是要爆料 只是純閒聊 : 前陣子看到有人爆料 有個病人 突發性半側偏癱 會診神內懷疑中風 排電腦斷層確診無誤 : 直接連想到 好幾次請熟悉醫療糾紛的法官等法律人到院內演講 他們就強調一個重點: : 醫師該做而不做的 就是疏失 即使健保不給付 都無法當作法庭上抗辯的理由 : : 以後的CT檢查說明同意書裡 不知道會不會進化成這樣: : 患者○○○因○○○病情,經醫師判斷有需要接受○○電腦斷層檢查,唯此項檢查健保不 : 一定會給付,若健保不給付此項檢查,日後須自費負擔檢查費用○○○○元。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2.104.41.176 : ※ 編輯: AMPHIBIA 來自: 112.104.41.176 (05/12 12:47) : 推 monyan:法律人的觀念真是偏頗 05/12 12:48 : → AMPHIBIA:問題是 不論是在醫院或是法院 醫療人員都還是要聽法律人 05/12 13:00 這件事, 我認為法律人的立場並沒有錯, 該做的就是得做, 誰付錢是一回事 至於從健保拿不到錢, 還要被放大核刪一百倍 這不就很明顯了~ 這100%是健保制度有問題 我們應該抵抗與改變的對象也是健保制度 首先我認為公佈審查醫師姓名是需要的 審查醫師不能有權無責 既然是同業, 也明知這種審查方式會影響正規醫療行為 那已經有malpractice的嫌疑了, 公佈不是要內戰 他們很多人也是不得不這樣做, 當上面有人叫他們這樣刪 而且不這樣刪就會對他們自己不利, 又不用公佈姓名 當然會出現道德危害, 就隨意刪, 刪到"既定目標"就好了 這種違法又悖理的爛制度, 在政府坐視不管, 甚至還視為常態的情勢下 如果要揪出整串罪惡根源, 就要第一個公佈審查醫師姓名 如果審查醫師有苦衷, 而且大家也瞭解了, 就能把後面藏鏡人進一步抓出來 這個島上很多狗屁倒灶的事, 只能靠這種方式糾正 悲哀... : 推 miaooooooooo:根據最新的六百萬醫糾,最後一段未來可能變成,法官: 05/12 14:05 : → miaooooooooo:同意書未正確說明檢查內容,使病人誤以為CT要付高額 05/12 14:06 : → miaooooooooo:費用,導致拒絕檢查,醫師應賠六百萬 05/12 14:06 : → Elleria:有沒有醫院要佛心幫法官都做一下MRI看有沒有重要位置的 05/12 15:12 : → Elleria:brain lesion? 05/12 15:13 : → Elleria:當然要說明可能要自費 05/12 15:13 : → Elleria:這個真的很無力 我覺得最後一段可能要放入修改 05/12 15:14 : → Elleria:最後一段寫歸寫 雖然不一定要的到錢 不過畢竟有個文書證明 05/12 15:15 : 推 DrBear:最後一段一定不能成立,因為健保局和醫療院所的契約是有用 05/12 15:42 : → DrBear:到健保的醫療過程中一定不能有自費行為在其中 05/12 15:42 : : 那很慘 某些guideline上建議的醫療 健保不給付 又不能要求自費... : 真的進退維谷啊 : → Vancehome:所以學弟妹都避開醫糾科啊,台灣醫療遲早崩潰 05/12 16:05 : → glorz:以後醫糾科永遠只有R1 性質類似PGY2 05/12 17:02 : ※ 編輯: AMPHIBIA 來自: 112.104.41.176 (05/12 18:44) : 推 bce:現在就是擺明要坑殺你們這些醫師,啊不然你們是要怎樣 05/12 22:06 : → bce:醫界自己還只知內鬥來內鬥去,被玩死的日子不遠囉 05/12 22:07 : → justiceWWEV:出問題的case 健保一定會付 事後審真是方便 05/13 00:18 : → jcchiou:出問題的case照刪 05/13 00:32 : 推 dermis:其實推事前審查制度跟規定急救不審查範圍 對我們比較有利 05/13 04:41 : → dermis:1,2級病人 醫師擁有急救權 不可以予以核刪急救相關經費 05/13 04:42 : → dermis:其他病人 健保局24小時成立審查團 接受傳真跟電話確認 05/13 04:43 : → dermis:非緊急的患者想要快速 就是先自費等健保給付批准後退費 05/13 04:44 我之前提過事前審查, 可是有人回我說以前就施行過 但不知為何沒法繼續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3.27.41
m82:事前審查? 那賤鴇橘的絕招"我們都有給付"就沒了阿 05/13 20:06
m82:而且萬一事前審查不過 病人往生家屬不爽連賤鴇橘一起告勒 05/13 20:06
m82:那些政客才沒那麼笨 死道友不死貧道可是政界真理 05/13 20:07
tkr:很多國家的醫療保險都是事前審查 絕對可行 05/13 22:24
mark89:我覺得要把資料印給病人或家屬 然後說健保局刪除你的費用 05/14 00:43
mark89:所以只好中斷治療 如果對於你的治療產生任何影響 請告死他 05/14 00:44
mark89:告上法院也讓這些藏鏡人現形 看看是哪些同業這麼神通廣大 05/14 00:45
mark89:如果必要的話也可以提供協助 站在廣大民眾這邊才有機會對抗 05/14 00:46
mark89:萬惡健保局以及這種噁爛的不問是非只要省錢的審查方法 05/14 00:47
CKun:健保局怎麼可能會同意這種自掘墳墓的事? 05/14 06:43
coingate:大有為的馬政府一定可以做得到的啦 連六三三都沒問題了 05/14 08:07
AMPHIBIA:想太多 事後審這種好康 要是我是健保局長 哪捨得不用 05/14 13:19
AMPHIBIA:事先審不就把自己推到火線變炮灰 05/14 13:20
u9005205: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四章 05/14 16:13
u9005205:事前審查 05/14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