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ldeagle:愛玩活該 06/28 11:13
→ bunnys:把自己的婚姻當買賣之後 ,還好意思告酒店小姐,嘖嘖..... 06/28 12:26
→ AOLSHARFE:若不是男人小頭沒管好 原配有必要淪落到買賣婚姻嗎??? 06/28 18:34
→ AOLSHARFE:不能同意樓上 06/28 18:34
→ bunnys:自己可以轉頭走人,不走,硬是留下來把婚姻和尊嚴賣掉,還有什 06/28 19:23
→ bunnys:麼立場告人?既然賣掉了,就乖乖收錢隨他去玩別吭聲,要告也不 06/28 19:24
→ bunnys:是告外面的女人,不過很多元配都是不想認清事實,所以告外遇 06/28 19:26
→ Aragorn97:反正不是自己的親身遭遇,都可以講的很大聲.... 06/28 19:26
→ haldol:不認同bunnys,問題是他就是不付錢啊!!當然是要告到他吐出錢 06/28 21:48
→ haldol:這有啥不對??告酒店小姐破壞家庭,告老公不付錢,天經地義 06/28 21:49
推 purepiggy:不管怎麼樣選自己所愛,愛自己所選!就要自律,對彼此負責 06/28 22:05
→ bunnys:要告,發現外遇時就該直接提告走人,何必要賣出自己的權利? 06/28 23:27
→ bunnys:賣一賣不甘願再來告,那會被先生藐視就剛好而已啊 06/28 23:29
→ bunnys:外面玩很大,只要付錢就能讓家裡那個閉嘴,家裡那個重視的是 06/28 23:32
→ bunnys:錢,還是對伴侶應該忠實的責任? 06/28 23:33
→ haldol:拜託!!她是要走人啊!但是走之前總可以要一些賠償吧? 06/28 23:36
→ haldol:現在的問題事先生想玩又不想賠償,所以告啊!! 06/28 23:36
→ haldol:發現外遇提告走人啥都不要?為啥要讓先生這麼爽!當然是要討 06/28 23:38
→ haldol:個公道再走啊!! 06/28 23:38
推 MissYIH:...沒想到這篇的推文是這樣 06/29 05:38
推 earthrise:噓bunnys 人家沒有獲得補償所以才告 你邏輯在哪 06/29 13:22
推 reifind:同意二樓,當感情都能以金錢衡量時,自己變成了什麼? 06/29 13:23
推 peggyfirst:同意三樓~~你先不仁在先就別怪別人不義在後,更何況太 06/29 14:03
→ peggyfirst:太也沒有不義,說她買賣婚姻的人到底憑什麼要她隱忍? 06/29 14:05
→ earthrise:就算當成一樁買賣來看 沒收到錢還是可以告 06/29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