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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6452731.shtml 楊志良,真該道歉了! 【聯合報╱陳仕振/律師、獸醫師(台北市)】 2011.07.12 01:45 am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新書中「人醫還是獸醫」之言論,繼日前三名獸醫向地檢署提告加重 誹謗罪後,全省北、中、南各地獸醫師公會代表昨天也向法院提告。 依照刑法規定,一個人只要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而故意以文字或圖畫指示摘發或宣傳轉述 有使他人名聲可能產生負面評價之具體事實者,即構成加重誹謗罪,至於他人的社會評價 是否真受影響則非所問。 細查楊前署長書中所述:「如果只是把人當成活體來醫,那麼人醫就會淪為獸醫或惡醫了 。」「獸醫…就是把病人當動物一樣不理不睬…或是病人麻醉後不省人事,不會唉唉叫, 就把病人當動物宰之割之。」其文意指獸醫只是把就診的動物當成活體來醫療,並對動物 不理不睬且會任意宰之割之。事實上獸醫是將就診動物當成一個應予尊重的生命加以治療 ,且不會對就診動物不理不睬或任意宰割。楊前署長的言論足使全國獸醫們的名聲產生負 面評價,已有構成加重誹謗罪之嫌。 報載楊前署長曾對獸醫們的提告回應表示,醫師和獸醫執業方式本來就不同,醫師對病人 不應該像對動物一樣,應為病人解釋病情。另表示,法院若開庭傳喚,一定不會出庭。 實則,獸醫雖無法對就診的動物解釋病情,但是一定會對動物的主人詳細解釋病情及治療 的方式與結果,此與人醫的小兒科醫師只能對嬰兒病患的父母解釋病情類似,難道小兒科 醫師只因無法對嬰兒病患解釋病情,就不是醫師了嗎? 此外,被告經法院傳喚依法即應到庭,楊前署長事先即表示不會出庭,又顯示其不尊重司 法的態度。 楊前署長之正直與敢言素為筆者所敬佩。只是這次,是真的該為其所言向獸醫們說聲道歉 了。 【2011/07/12 聯合報】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zwx:楊志良說了兩個字,就引起全國獸醫界群起撻伐.反觀台灣醫界... 07/12 09:16
coingate:肉必自腐而後蟲生 07/12 09:52
sequoia:楊前署長之正直與敢言素為筆者所敬佩???????????? 07/12 14:10
carlchang:先讚後罵....還好啦! 07/12 14:37
Newstart:楊前署長之正直與敢言素為筆者所敬佩 這太經典了 07/12 15:35
childay:推一樓 07/12 19:38
kittyear:就法律層面來看 似乎告不成 07/12 21:21
kittyear:但我就是要告你告到死的法律流氓態度 卻是很可取 07/12 21:22
jcchiou:欺善怕惡 人之本性 07/12 23:27
Q4:來篇投書 批一下死不認錯的人有何資格評論他人醫德 07/1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