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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40267/IssueID/20110902/pvtype/r 醫療環境出了什麼問題(鄭雅文、蕭淑銖) 2011年 09月02日 最近器官移植出現重大醫療疏失,媒體報導醫療工作者在手術中被大量 血水噴濺,醫護人員的感染風險,引起社會關注。 醫療人員設備不足 接觸到感染性血液、體液而被感染,已知是醫療工作者最重要的職業健康風險,醫療工作 者應有預防接觸病人體液的防護措施。然而,至今國內各大醫院所提供的手術衣與隔離衣 ,仍大多為傳統棉布材質而非防水材質,亦即,我們的醫療人員在照護大量出血病患時, 工作所需的防護設備不足,難以完全防範感染性病源。 姑且不論器官移植醫療團隊的工作處境以及所承擔的精神壓力,對於所有醫療工作者而言 ,醫療場域中職業暴露還包括有毒藥劑、有機溶劑、輻射等危害,久站或搬舉病人等人體 工學危害,及最近備受重視的社會心理危害如工作負荷過大、夜班、暴力或災難等等。 醫療照顧工作者的勞動條件與工作狀況,不僅影響工作者自身的身心健康,也對病人安全 與醫療品質有極大影響。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以及許多先進國家,均對醫療照顧 工作者制訂各種安全衛生規範與準則。反觀台灣,我們的勞工與衛生部門,到底有哪些保 障醫療工作者職業安全健康的具體作為呢? 台灣在1991年(民國80年)將醫療保健服務業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在1998 (民國87年)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但醫師除外)。理論上,醫療照顧工作者的 勞動條件與職業安全健康,應由勞工主管機關負責監督管理。 然而,在勞動條件方面,台灣護理人員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十分普遍,從勞委會最近 執行的專案勞動檢查可見端倪。人力配置不足是導致工作者負荷過大、無法充分休息的主 因,但我國有關醫事人力配置之規範,卻是由衛生署透過醫院評鑑來管理。在職業安全健 康方面,勞委會雖在2009年10月將生物性病原體危害納入「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範 ,但迄今仍未責成醫療部門,特別針對醫療保健服務業的職業危害訂定勞工安全規範。 例行健檢徒具形式 在工作者的健康管理方面,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僱主理應提供員工例行健康檢查, 並就健檢結果調整其工作內容,並應彙整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工作者。但台灣勞工健檢制 度不僅普及率不高,也徒具形式,難發揮監測與提早診斷職業病的功能。 醫療院所的「安全文化」(safety climate),是影響醫護人員發生針扎或其他職業傷害 的重要因素。台灣目前醫事從業人員已超過20萬人,其中護理人員佔54%;另外還有為數 相當可觀的非醫事人員,如醫務助理、看護、清潔洗衣人員、廢棄物處理人員等等。我們 讓這些工作者處在怎麼樣的工作處境?又提供給工作者怎麼樣的職業安全健康保障? 此次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的痛,深深打擊著當事人以及許多醫護工作者,沒有人會否認出了 大錯,也沒有人不感到痛心難過。然而,許多願意從事醫療服務的人,堅守這麼多年崗位 而沒有離開,就是熱愛這分工作,對救人事業懷著使命感,絕大部分的醫療工作人員認真 而負責。除檢討犯下錯誤的醫療人員與機構外,我們需要更多制度層面的討論,檢討整個 醫療環境出了什麼問題,才能預防不幸事件的再度發生。 鄭雅文為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蕭淑銖為台灣大學護理學系所副教授、 醫療人員安全衛生中心主任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