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看板medache
標題[回覆] 給予第一線醫療人員免於恐懼的權利
時間Tue Sep 6 10:00:36 2011
您好:
對於您的提問 【總統民意信箱案件 - 請給予第一線醫療人員免於恐懼的權利】回復如下
敬啟者: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請給予第一線醫療人員免於恐懼的權利一案,回覆意見如下:
一、按民眾對於醫療處置存有疑義,除依醫療法第99條規定可逕向向地方衛生局申請調處
外,亦得訴請司法(或檢察)機關審理;若病人死亡時,檢察官依刑法第287條規定,應
主動偵辦。所以相關醫事人員應配合調查(說明),必要時由醫院相關部門協助法律程序
之處理,以免醫事人員產生恐慌。
二、由於民眾一般並非醫療專業人士,對醫療可能有與實際不符之期待,故醫療法規定醫
事人員有告知義務;發生爭議之醫療機構亦需適時提供正確資訊,以營造良好之醫病關係
,妥適處理醫療糾紛,並避免形成對民眾之誤導。
三、另為健全社會安全機制,提供更有效之醫事爭議處理,減少醫病關係不必要之對立,
本署現已積極規劃醫事爭議處理與醫事事故救濟制度,對因手術、麻醉及生產相關之不良
醫療結果,提供民眾適當救濟。目前並針對醫療爭議處理之流程、救濟之提供、財務之支
持,研擬完整方案,並且提出立法草案,期能更及時周延地解決醫事爭議問題。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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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推 Howard2:跟我的行政院長信箱回應一模一樣 感恩 09/06 11:33
→ Howard2:話說衛生署最近為了愛滋事件 信箱回信超慢又官話啊 09/06 11:33
→ yusukuo:請問這篇重點是什麼?我看不太懂 09/06 18:39
→ FMbigmama:這是在寫三小??這是你的專業啊,我又不懂!(學看病鄉民) 09/06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