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看板medache
標題[專欄] 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時間Fri Sep 16 21:27:0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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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豐偉/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
2011/09/15 【元氣周報/高雄快樂心靈診所醫師 陳豐偉】
在「醫聲論壇」,或在醫師族群的臉書上,常會看到醫師咒罵醫療糾紛的新聞。路過的網
友常覺得奇怪,醫師不是收入穩定、高社經地位嗎,為何如此抱怨?但醫師常自認是善意
的助人者,所以在沒有「故意」的情況下卻被嚴懲時,就很難心平氣和。
陳豐偉/高雄快樂心靈診所醫師。
依據台灣法界的見解,醫師自認「救人」的行為,法律上卻是「牽涉到被害人(病人)的
身體法益侵害」,如要能阻卻違法,需有病人的承諾(即同意書),才能發生「阻卻醫師
診療行為的違法效果」。也就是說,醫療是傷害病人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病人的「知情
同意」,就是違法。
醫師常認為自己是「善意」,但「善意」沒有法律效力。治療可能有副作用,藥物可能有
副作用,醫師診療時同時也在傷害病人,所以醫師如果沒有把治療的作用與副作用說到病
人聽懂,獲得同意,醫療行為本身就等同於犯下傷害罪。
比起歐美國家,台灣的醫療糾紛,多數會提起刑事訴訟,對醫師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刑
法起訴暗示著牢獄之災,可能中斷醫療事業,威脅家庭經濟。繁忙、難以請假出庭的醫師
多數畏懼訴訟。醫師心理上最難接受的是:不是鼓勵醫師「救人」,鼓勵醫師平等對待每
一位病人,為什麼用刑法起訴醫師?
但現實是,「醫師救人」的說法,是法律中沒有提到的自我感覺良好。插管不成沒有儘快
氣切導致病人變成植物人,可能就得賠償三千萬。手術中發現病人另一側甲狀腺有癌細胞
,沒有說到讓家屬聽懂就直接切除,這是犯罪行為。在18歲興奮考上醫學系時,或25歲照
念醫師誓詞時,大部分醫學生都沒有接受足夠的法學教育。要不然,怎麼會有一些「吃健
保」幾萬元被起訴的案例?
衛生署有意推動「醫療去刑化」(非故意不以刑法起訴),但法務部不認同。不過,台灣
醫師絕大多數沒有自行定價的能力,不能因為風險高就提高價格,導致工作3年的收入,
還抵不過一件醫糾。但醫療不可能沒有疏失,不能按照風險定價的結果就是,想走高風險
科(尤其婦產科)的醫師愈來愈少,已經入行的也可能改走醫美、改看感冒。害怕救人失
敗變罪犯,許多中小型醫院對高風險的病人會表明「沒有能力處理」,然後往醫學中心送
。
醫德存在於內心,但現實上,醫療行為是「我想傷害你,請你同意」。在法治時代,醫師
還是得先學會「依法救人」,並弄清楚自己工作的風險有多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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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36.252
推 mark89:說的真好 但是還是有一堆鄉民會說 不爽你就自己開業 09/16 21:48
推 genji:這位作者已經自行開業了啊... 09/16 22:42
推 bce:問題是就算當下解釋到病人表示他已經懂了,他也同意了 09/16 23:05
→ bce:事後仍然可以翻臉不認帳啊~~簽一堆同意書有屁用嗎?? 09/16 23:06
→ cooltyus:作者不是精神科的嗎XD 09/16 23:08
推 Elleria:精神科也是有殺傷力的 09/17 01:40
→ finally: 少說了一點 醫生不能無故拖延危急病患治療 09/17 03:48
→ finally: 兩個搭起來 醫師就是個慘 09/17 03:48
推 chungfulin:同意書是在沒有出事的時候才有用,真的出事,你就會看到 09/17 08:57
→ chungfulin:平常沒見到的家屬出現了 09/17 08:57
推 Runbe:請問為什麼同意書可以簽了不算數@@?? 09/17 09:37
推 yamatai:因為法官認為資訊不對等太嚴重 09/17 09:41
→ mark89:法官對於法律之前 法官與人民不對等 可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話 09/17 14:52
推 Runbe:這樣同意書感覺很像廢紙一疊..= = 09/17 15:58
→ glorz:這就是法律邏輯無腦的地方 自創奇怪邏輯 09/18 01:48
→ glorz:照這樣邏輯 CPR前要先簽同意書 同意我會壓斷你肋骨 傷害你 09/18 01:50
→ glorz:插管前也簽個同意書 請讓我傷害你的喉頭軟組織好嗎謝謝 09/18 01:52
→ glorz:法律講得好像我們是SM 病人求我傷害他 然後我就傷害他了= = 09/18 01:53
推 mark89:法官判人服刑入獄可從來不需要當事人同意啊 09/18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