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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81682 召開改革論壇,檢討及精進器官捐贈、移植制度 因為台大、成大兩家醫院將愛滋感染者之器官用於移植之誤差事件,衛生署及器官捐贈移 植登錄中心於9月13日(週二)邀請器官勸募、移植醫學專家、醫事、社工及消費者相關團 體代表等近百人參與,經過熱烈討論後,獲得多項共識,摘其重點如下: 一、今(100)年底前,由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協助整合各器官勸 募醫院(OPO)之勸募網絡、作業流程,訂定更完善之作業指引。 二、建立器官勸募醫院(OPO)評核及退場機制。 三、重新檢視器官分配原則,讓捐贈移植之器官能更有效使用。 四、器官摘取、移植醫院、醫師之資格條件,應隨我國移植手術水準之提升,適時檢討修 正,並訂定移植醫院之退場機制。 五、各醫院對作業流程,均應再予檢討,是否有系統性的盲點,以確保不會有類似案例再 發生。 六、醫院應落實捐贈者HIV、B、C肝檢驗檢查報告等臨床危險值之主動警示與通報資訊系 統。 七、要求各醫院確實執行移植手術前暫停確認(Time out)程序。 八、強化器官捐贈宣導,擴大倡導觀念,包括從教育著手,以及運用多元方式宣導,鼓勵 指標人物器捐,達到示範效果,使社會大眾了解器官捐贈之真正意義。 九、醫師應鼓勵加護病房臨終病人接受臨終照護;對可捐贈器官者之家屬,適時提供器捐 資訊徵詢(Required request)作業,並應兼顧器官捐贈者隱私之保護。 十、加強捐贈者家屬之關懷及後續協助,包括協助捐贈後大體處理、告別式之關懷等。 十一、加強提供器官捐贈移植相關人員之訓練與繼續教育,並規劃建立器捐勸募協調人員 之認證制度等。 十二、增加推行器官捐贈及移植相關經費,以及加強病人安全、術前確認、病患關懷、器 官勸募、移植及感染控制等相關研究計畫等。 我國自94年4月1日起,即已開始施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之線上器官分配作業,亦為亞 洲地區唯一施行器官分配機制之國家,迄今已施行超過6年,器官捐贈者有1,198人,受惠 者計4,524人(資料期間:94.4.1~100.9.13),從未發生類似事件,不應該讓單一事件使得 長久以來辛苦建立之器官分配機制受到波及、傷害。衛生署表示,對於此次個案事件深感 沉痛與遺憾,這是個改革機會,將會持續監督各移植、勸募醫院及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建立更完善的器官捐贈與移植作業,亦期望國人對於移植醫療團隊多年的努力、辛勞, 給予支持肯定,共同響應器官捐贈、續愛人間,造福更多等待移植之病患。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