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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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藥癮上身來源竟是藥局買的 衛署將究責
時間Tue Dec 6 08:09:00 2011
http://tw.news.yahoo.com/藥癮上身來源竟是藥局買的-衛署將究責
-160054717.html;_ylt=AntKaDzAbu2HAFtKnmeDBGbfBdF_;_ylu=X3oDMTNlbDhicWlxBG1pdAMEcGtnAzU1Nzc3MTA3LWFkY2EtMzZlNS05OWVmLTkzNDcxMTJlNGJhZQRwb3MDOQRzZWMDTWVkaWFUb3BTdG9yeQR2ZXIDNTY4NDE1NDAtMWY1YS0xMWUxLWJlY2UtYTM2MDU5ZTY3NTQ4;_ylv=3
藥癮上身來源竟是藥局買的 衛署將究責
-字+字作者: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1年12月6日 上午12:00
媒體報導,有民眾自行至藥局購買安眠藥,兩個月吃了六、七百粒,已有藥癮現象。衛生
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已請衛生局確實查明該藥局是否涉違法販售管制藥品,屬實則將
依違反藥事法、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處辦。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將持續加強安眠鎮靜藥品的稽核管制,呼籲各藥局及西藥房
專業人員善盡專業職責,不可購用來源不明的藥品、偽藥,更不可以違規販售安眠鎮靜藥
品,民眾如果有焦慮或睡眠障礙,應找專科醫師看病,並依醫師指示服用藥品,切勿私自
到藥局或藥房購買安眠藥隨意服用,以免花錢又傷身體。
安眠藥屬醫師處方藥品,藥局須憑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才能調劑供應,否則可依照藥事法
相關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以藥師不正當行為移付懲戒。另因
安眠藥所含成分屬第四級管制藥品,非合法醫藥使用,則屬第四級毒品。藥局非法販售觸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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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152.30
推 monyan:應該要吊照扣牌以後不得營業賣藥 12/06 09:04
推 dermis:順便加個業務過失傷害 12/06 11:54
推 x090:樓上 不是過失吧...根本就惡意 12/06 11:57
推 dermis:一個比一個仇藥 科科... 12/06 13:03
→ pharmawind:我是藥師 但我覺得此事非關仇藥 這家藥局擺明就在玩法 12/06 21:42
→ pharmawind:賣處方藥品給民眾本來就不對 12/06 21:42
→ oceanweaver:做事做一半,抓去關才對,吊照有啥用 12/07 01:32
推 inferce:說實話...他們馬說一套做一套....我的親身經歷 12/08 10:54
→ inferce:東區sogo附近某大樓內藥局...被抓到至少不只五次買偽禁藥 12/08 10:55
→ inferce:過沒幾天我去衛生局辦東西,這間藥局再我旁邊辦重新設立 12/08 10:56
→ inferce:老闆不是藥師...找掛牌就重新開業..衛生局還過喔...= =|| 12/0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