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cifer125:有夠雖小... 03/26 10:03
→ nooin:這殺小.... 03/26 10:04
→ linceass:這三洨啊... 03/26 10:05
噓 pierreqq:惡法不改... 只會強迫民眾係安全袋.... 03/26 10:05
推 cody7052:Welcome to Taiwan! 03/26 10:05
推 krista520:這還真的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 該修改調整了吧 03/26 10:08
推 ECZEMA:婚姻本是契約 很多人簽之前沒看~沒有夫妻共有財產觀念 03/26 10:10
→ cyberib:利委諸公勒.....還在睡? 03/26 10:10
→ ECZEMA:應該台灣的婚姻 預設值就是分別財產 而非共有財產~離婚率高 03/26 10:11
推 rsy:大概是怕某些人若出事藉口脫產或離婚吧~ 03/26 10:12
→ rsy:但是我覺得應該以離婚的時間點作判斷~ 03/26 10:13
→ rsy:從某方面講~也是要保障受害人吧?! 03/26 10:13
→ rsy:總之~懂法律的就無敵~不懂的就只能認命!!! 03/26 10:14
噓 gn00618777:幹 這樣太雖吧 03/26 10:14
推 Avril1975:這件法令還不改 03/26 10:14
→ liquidbox:前妻:只是朋友 03/26 10:15
推 krista520:要修法從開會公布到施行要好幾年...這件沒救了 03/26 10:15
→ Avril1975:看八卦版長知識 03/26 10:15
→ waynetseng:法律最愛欺負弱勢 03/26 10:16
噓 pierreqq:就連國民年金都是夫妻一體...沒外國人抗議立委是聽不到的 03/26 10:17
→ angellll:離婚還有什麼鬼夫妻共有財產 根本是法律有問題 03/26 10:17
推 godfinger:夫比妻有錢:法定財產制 妻比夫有錢:分別財產制 03/26 10:19
噓 krista520:樓上不懂裝懂 分別財產制是要去申請才會有 不然都是法定 03/26 10:21
→ MarkFung:樓樓上就單純要攻擊女性罷了 樓上太認真 03/26 10:23
→ linceass:會這樣定就是怕有人假離婚啊 03/26 10:26
→ godfinger:沒有攻擊意思啦,這只是之前幫人諮詢時,客戶的有趣結論 03/26 10:27
推 doom3:雖死了 離婚一年多還要幫前夫賠這麼多錢 03/26 10:33
→ bitlife:會假離婚的豈會不辦好分別財產? 這個理由沒什麼道理 03/26 10:35
→ bitlife:處罰不懂法律的老實人而以 03/26 10:35
→ SMYang:好爛的法律 台灣人真倒楣 03/26 10:56
噓 lotoss:爛法不修 只會要人民不要怠速 還以為自己很先進 03/26 11:46
推 jianing:法定財產制 的規定 但是一般人不會去注意那麼多 03/26 11:56
→ jianing:但內文好像是共同財產制 ? 03/26 12:1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imayta (202.39.169.139), 時間: 03/26/2012 12:18:31
推 dierguarder:台灣法律 世界僅有.......... 03/26 14:13
推 baldeagle:謝謝提醒 03/26 15:29
→ aaahhh:這是說 醫生要脫產也不能放老婆那邊 非得找個小三媽? 03/26 19:01
→ sldiw:是說要趕快辦分離財產,被告的話法院才不能從老婆那裡拿錢 03/26 19:45
→ glorz:好爛 濫斃了 這什麼法官 03/26 20:38
→ glorz:為什麼不是那男的自己工作償還 莫名其妙 03/26 20:40
→ qoomii:該罵的是法律規定不是法官好嗎 03/26 22:58
推 x19901109:離婚時男子本來就得依法進行財產均分, 03/26 23:36
→ x19901109:這麼算起來也只是延後執行分配動作而已。 03/26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