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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外科醫療糾紛案之再省思(藍彥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417/34164634 2012年04月17日 此前童綜合醫院之醫療糾紛,法院判賠3千多萬,引發醫界和法界的討論。然對其他領域欠 缺理解下,難免流於各說各話。筆者想提出一些看法,以促進雙方良性溝通。 醫療決定具即時性:法官審判時,訴訟法所規定的期限是以「天」做為單位,容易掌握案 件進度。醫師常必須在無充足的時間及資訊下做決定,能判斷的時間只有幾「小時」或「 分鐘」,難以百分之百正確。在判定過失時應以行為時判斷,不能事故後逆推回去說行為 時有過失。 偏遠地區、重症科人力不足:台灣醫療資源不均,偏遠地區、重症科醫療人力嚴重不足, 有些緣自於不當健保政策。法院若不能深入理解醫界生態,重複作出天價判決的先例,很 可能成為壓垮醫界的最後一根稻草。 能力不足非處罰的理由:醫師國考只要60分就及格,律師、司法官國考甚至常連榜首都不 到60分。現行證照制度,要求醫師所有判斷都不能犯錯,不具期待可能性。醫學中心的水 準本較高,以高標準來要求地區醫院的醫師,實屬過苛。醫界有文人相輕的毛病,醫學中 心常批評其他醫院的處置,並不如外界所想像的醫醫相護。 保險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醫界雖可建立保險機制分散損失,然保險公司所推出的醫責險 賠償上限只有約200萬,風險越高、保費越高。保險公司若全額理賠,將導致保費過高,無 醫師願投保。在未有足夠風險分擔機制下,法院天價的判決,會造成醫療環境進一步惡化 。 送醫反而可獲更多賠償:法官判斷賠償金會審酌兩造社會地位及財力,醫師的收入又高於 一般上班族。若在醫院外發生天災人禍,把傷者送醫,仔細抓醫師的過失,再以共同侵權 行為要醫師負責,送醫(有醫師加入賠償)和不送醫(只有肇事者賠償或沒有賠償者)相 比,前者反而可獲得更多賠償,合理乎? 醫師判斷的不同類似於法官見解的不同:在法律爭議上,學者們總有肯定說、否定說等不 同意見,醫學的判斷中亦同。法官的見解不同,頂多被改判、受不利考評。 被法官當潛在罪犯 此案醫師究應繼續觀察或安排檢查,神外醫學會和鑑定小組的意見不一,法官對此醫療問 題不該恣意認定。鑑定小組成員非全為醫界人士,更少神外專科者,神外醫學會的意見應 比鑑定委員會具證明力。 健保給付與醫療糾紛之兩難:健保給付會干涉醫師決策,若安排昂貴的檢查,又未發現異 常,健保可能不給付,甚至罰款。地區醫院健保核刪比率比醫學中心多,導致醫師安排檢 查顧慮再三並面臨兩難,若做檢查,可能遭核刪;若不檢查,可能發生糾紛。臨床決策受 到外力影響者眾,可說是系統性的問題。 個別行業責任減免有先例:國賠法為使公務員順利執行公務,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 失時,賠償義務機關方對之有求償權,一般過失時,對外則不必賠償。《海商法》鼓勵海 運,有賠償金限制及免責事項。醫療攸關全民健康,重要性不下於以上兩者,為避免防衛 性醫療,使病人因醫師害怕糾紛未獲最佳處置,醫療去刑化或責任減免有正當性。 專業領域難被理解:最後,絕大多數的醫師都兢兢業業,以病患的健康為首要考量。令人 難過的是,法官卻漸漸把醫師當作潛在的犯罪者,對於熱心的醫師打擊很大。某些恐龍法 官的新聞中,法律人可能也認同法官的判決,卻因民眾無法理解而受批評,法官或可試以 同理心理解當前醫師的困境。 作者為醫師及實習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4.9 ※ 編輯: segga 來自: 61.231.24.9 (04/17 18:54)
mark89:法官不但把醫師當潛在的犯人 更是把醫師當提款機 04/17 23:19
mark89:實際上就曾經聽聞現職法曹說 考量社經地位 醫師就是必須補 04/17 23:20
mark89:償受害者 04/17 23:20
mark89:在這種思維之下 也難怪民眾前仆後繼就是死活都要將病人送醫 04/17 23:21
mark89:連上吊或是燒炭黑掉好幾個小時的也送來醫院要求急救 04/17 23:21
mark89:高官口中的無效醫療 在這些人眼裡不但是屁 而且為了可以輕 04/17 23:22
mark89:易到手的補償金 區區CPR的健保花費哪裡在乎 04/17 23:22
mark89:但是法官左一句自由心證 右一句請修改醫師法相關規定 04/17 23:23
mark89:就把自己的責任撇的是一乾二淨 這就是台灣可悲的司法 04/17 23:24
mark89:以及可悲的醫療 更是可悲又可恨的愚民 04/17 23:24
chang146:置入性行銷?歡迎委任藍律師XD 04/18 03:07
Blue130:我主要也是想幫醫界說點話啦 畢竟我也是醫科畢業的 04/18 21:55
Blue130:雖然可能不會繼續當醫生 但看到醫療環境惡化也是很難過 04/18 21:56
yusukuo:我覺得這篇寫得很好啊!藍律師未來可以轉法官,改變這個環境 04/20 14:21
Blue130:我將來會想先創業啦 如果沒搞頭再考慮轉法官 XD 04/21 10:39
Blue130:目前律師當三年後就可申請轉任法官 04/21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