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tlwind (ㄉㄊ)
看板medache
標題[情報] 合夥.所得稅.調帳通知書
時間Wed Apr 25 16:45:10 2012
昨天有訊息是國稅局又開放「合夥醫師以執行業務所得課稅。」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7135&ctNode=657&mp=1
但是,我是來分享另一個訊息的,該來的還是會來。自己當老闆的可以寄回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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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帳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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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業務需要,請提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所得帳簿
文據備查,請 查照。
提示日期:民國101年__月__日__時__分,請準時到達。
提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文據:99年度帳簿憑證及有關文據、扣繳憑單。(如下列資料)
收 入:收費收據存根聯等。
薪資支出:薪資印領清冊、出勤紀錄、擔任職務明細表、排班表及支出證明。
租金支出:租賃契約書及支付憑證。
材 料 費:應診患者耗用材料數量明細表。藥品材料領用登記簿等。支付證明。
伙 食 費:主副食及燃料憑證。伙食就食名冊、每日膳食明細表。
廣 告 費:收據、發票、廣告樣張等證明文件。
各項耗竭及攤提:無形資產等財產目錄、當年度新增資產憑證。
加 班 費:上下班刷卡紀錄。加班紀錄。計算明細及支付證明。
保 險 費:繳款單、勞健保等保險明細表。
複委託費:合約、支付證明暨相關證明資料。
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書、和解書、賠償事由及支付證明。
其 它:汽車行照影本。並說明運輸設備是否與家庭合用。若未與家庭合用,應提示
相關資料供核。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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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若因事不能依約前來,請於通知期限前以書面申請延期,事關 臺端權益,敬請配合
二、逾期不提示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所得稅法第83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辦理。
前來備查時,若非本人,請將委任書填妥,交由審查人員併查
稅捐稽徵法第46條
拒絕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或拒不提示有關
課稅資料、文件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通知到達備詢
,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受委任之合法代理人,如無正當理由而拒不到達備詢者,
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所得稅法第83條
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
簿、文據;其未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
所得額。
前項帳簿、文據,應由納稅義務人依稽徵機關規定時間,送交調查;其因
特殊情形,經納稅義務人申請,或稽徵機關認有必要,得派員就地調查。
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於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通知提示
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而未依限期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
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嗣後如經調查另行發現課稅資料,仍應
依法辦理。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
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照同業一般收費及費用標準核定
其所得額。
前項收費及費用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意見擬
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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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48.108
推 Tosca:看不太懂 之前有會計師來醫師公會演講 04/25 16:51
→ Tosca:他有提到國稅局並沒有強迫規定開業醫師要設立帳簿阿 04/25 16:52
→ gentlwind:原則上要設帳.申報時若無法提示.就依同業標準.但是當你 04/26 00:43
→ gentlwind:越賺越少時.可能賺的比同業標準少.會計師會幫你用"設帳" 04/26 00:44
→ gentlwind:來申報.但.這個調帳通知就是告訴大家.各項文件請齊全.不 04/26 00:45
→ gentlwind:然等國稅局想到要調帳的時候.無法舉證.只好讓國稅局去估 04/26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