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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顧麗潔 | 台灣醒報 – 2012年4月2日 下午9:21 【台灣醒報記者顧麗潔綜合報導】針對李明鍾等3名醫師因醫療糾紛遭判鉅款一事,資深 媒體人楊憲宏今日批評法官已經變成密醫,他說,法官在判決極具專業的醫療案件時,竟 不請教專家意見就自行下結論,顯示司法行政系統的傲慢。此外,醫界也群起聲援認為此 案並非全是醫師診斷失誤。但律師尤英夫指出,法院判決通常會經過3次審議委員會鑑定 ,判決一定有其道理,外界應該尊重法官的專業性。 台中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與住院醫師呂志明、李傳輝因醫治一名車禍重創 腦部出血的病患,被家屬依「手術後全身癱瘓,雙眼全盲」請求損害賠償,經法院判決後 ,該3位醫師須賠償3千萬元。此結果一出,各界討論聲四起。 台大生理學碩士、資深媒體人楊憲宏今日以《當法官變密醫》一文投書指出,此案顯示出 台灣的法官和整個司法行政系統的自以為是。這種涉及極度專業的醫療複雜病歷,法官竟 然不請教專家意見,自行引用資料,再錯誤解讀之後就據以判決。他強調,轉院的原因才 是法官需要釐清的關鍵。 另外一位教授及神經外科醫師也在聯合報上指出,有無醫療疏失的關鍵,在於手術後醫師 是否密切追蹤病情變化,和是否放置顱內壓監測器無關。醫學會監事黃勝堅也表示,顱內 壓監測器需要開刀植入,會增加病人感染、出血的風險。國內、外醫學專家均有此共識, 因此,監測器的植入並無其必要性。 但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認為,本案先後3次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均認為本案醫 師的醫療行為確有過失,並和傷者腦部嚴重受損有因果關係,醫院和醫師都須負連帶賠償 責任。他還強調,此案審理的法官是台中高分院醫療專庭法官,辦理醫療案件經驗豐富, 此案也是經過充分調查、辯論、審慎評議後才作出判決。 世界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亦認為,法院判決經過3次審議委員會鑒定,具有法律效 益。至於判賠3千萬是否太多?尤英夫認為,需看過具體審判書,才能做更詳細的判定, 但他相信法院判決一定有其道理。不過,他也認為此結果會對醫界產生負面影響。 尤英夫建議,醫師應該買保險,發生醫療事故的時候才會有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12.181
Howard2:看得出來法界很團結 就算判決再離譜 法界都會說判的好 05/01 20:15
Howard2:這個案件要是翻盤 對法官信譽會有很大的影響 05/01 20:16
Howard2:除非醫界團結起來 上訴過程中把事實跟理論正確的陳述 05/01 20:17
Howard2:否則就真的要這些醫生花三千萬來買法界的信譽了 05/01 20:18
mark89:判決書真的一整個離譜 看的我neurologist非常之火大 05/01 20:18
mark89:這樣也可以判的下去 還拿兩次鑑定當擋箭牌 笑死人了 05/01 20:19
Tosca:法律的奧秘比人體的奧秘更深奧的 非醫師的程度所能理解 05/01 20:27
Tosca:我對蘇建和的案子印象實在太深刻了 本來死刑之後無罪 又死刑 05/01 20:28
Tosca:沒有任何新事證 死刑居然可以改判無罪 05/01 20:28
Tosca:但更神奇的是法律版一堆人出來護航 說前後法官都沒錯XD 05/01 20:28
Tosca:你能想像 同一個腫瘤 一個醫師說良性 另一個說惡性T4 lesion 05/01 20:29
Tosca:然後醫界出來護航說兩個醫師都沒錯 這種話你說的出口???? 05/01 20:29
HoterLin:恐龍司法 05/01 21:00
jcchiou:走法律的造重業而不自知啊 05/01 22:03
glorz:朕說的算 爾等身為賤民速速跪恩 05/01 22:24
c2yuan:問題出在醫療鑑定的制度根本就有問題 05/02 12:38
c2yuan:就如果健保審察一樣, 怎麼會是非真正面對患者的人說了算? 05/02 12:39
c2yuan:而且醫療鑑定通常發出的問題都是要yes or no的答案 05/02 12:40
c2yuan:根本和實際看診的方式差很多 05/02 12:41
c2yuan:如果你今天接到一個問題: 有人意識突然變差, 該不該做處置? 05/02 12:42
c2yuan:只能回答:yes or no, 你會回答什麼答案? 05/02 12:42
adsldns:而且鑑定都是事後諸葛 都知道答案了 學生誰不會考一百 05/02 20:55
ckping:"外界應尊重法官的專業" 在哪?誰又來尊重醫師的專業? 05/03 18:00
Q4:外界要尊重法官的自由心證 05/03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