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89 (馬克大夫)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醫療糾紛案 家屬、醫界各持己見
時間Tue May 1 20:06:56 2012
※ 引述《cat456 (聽說)》之銘言:
: 作者: 顧麗潔 | 台灣醒報 – 2012年4月2日 下午9:21
: 【台灣醒報記者顧麗潔綜合報導】針對李明鍾等3名醫師因醫療糾紛遭判鉅款一事,資深
: 媒體人楊憲宏今日批評法官已經變成密醫,他說,法官在判決極具專業的醫療案件時,竟
: 不請教專家意見就自行下結論,顯示司法行政系統的傲慢。此外,醫界也群起聲援認為此
: 案並非全是醫師診斷失誤。但律師尤英夫指出,法院判決通常會經過3次審議委員會鑑定
: ,判決一定有其道理,外界應該尊重法官的專業性。
: 台中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與住院醫師呂志明、李傳輝因醫治一名車禍重創
: 腦部出血的病患,被家屬依「手術後全身癱瘓,雙眼全盲」請求損害賠償,經法院判決後
: ,該3位醫師須賠償3千萬元。此結果一出,各界討論聲四起。
: 台大生理學碩士、資深媒體人楊憲宏今日以《當法官變密醫》一文投書指出,此案顯示出
: 台灣的法官和整個司法行政系統的自以為是。這種涉及極度專業的醫療複雜病歷,法官竟
: 然不請教專家意見,自行引用資料,再錯誤解讀之後就據以判決。他強調,轉院的原因才
: 是法官需要釐清的關鍵。
: 另外一位教授及神經外科醫師也在聯合報上指出,有無醫療疏失的關鍵,在於手術後醫師
: 是否密切追蹤病情變化,和是否放置顱內壓監測器無關。醫學會監事黃勝堅也表示,顱內
: 壓監測器需要開刀植入,會增加病人感染、出血的風險。國內、外醫學專家均有此共識,
: 因此,監測器的植入並無其必要性。
: 但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認為,本案先後3次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均認為本案醫
: 師的醫療行為確有過失,並和傷者腦部嚴重受損有因果關係,醫院和醫師都須負連帶賠償
: 責任。他還強調,此案審理的法官是台中高分院醫療專庭法官,辦理醫療案件經驗豐富,
: 此案也是經過充分調查、辯論、審慎評議後才作出判決。
: 世界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亦認為,法院判決經過3次審議委員會鑒定,具有法律效
: 益。至於判賠3千萬是否太多?尤英夫認為,需看過具體審判書,才能做更詳細的判定,
: 但他相信法院判決一定有其道理。不過,他也認為此結果會對醫界產生負面影響。
有道理個頭
自己都知道沒看判決書了還可以夸夸其言
也沒幾頁我不是學法的都啃得完
接受採訪還這麼懶
判決書裡面提到 40%屬於primary injury 60%屬於secondary
誰來決定的
你可以從CT看的這麼詳細喔
另外就是陳父說送來的時候意識清醒
但是麻護跟麻照一個是五分 一個是四分
差這麼多 法官有去查清楚嗎?
台灣的司法啊
就算枉法還是有人相挺
這就是台灣的法院
沒辦法 某黨開的 有黨證就無敵了
: 尤英夫建議,醫師應該買保險,發生醫療事故的時候才會有保障。
買保險幹麻 莫名其妙
怎麼不推法寶 如果判輸應該律師要賠錢 律師也要保來賠給client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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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k89 來自: 219.69.99.25 (05/01 20:07)
推 hahawow:就事論事吧,沒事提個某黨開的,我不覺得這和這判決有關聯 05/01 22:16
→ hahawow:台灣綠色法官也不少 05/01 22:16
→ glorz:法官知道昏迷指數4分跟植物人差不多嗎? 05/01 22:25
推 origen:知道的話就不是法官了啦 一群OX 05/01 22:58
推 bod58812010:法官也許還在想怎會沒0分呢 一定是醫師的問題 05/01 23:00
→ ckping:法: 又不是0分 哪算差 05/0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