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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9/today-o6.htm 我是院長 我贊成醫師納入勞基法 ◎ 謝景祥 三十年前我當住院醫師時,平均每週工作超過一百二十小時,三十六小時沒睡覺也是家常 便飯。當時沒有勞基法,許多基層工人也是沒日沒夜的加班賺取生活費。隨著時代的進步 ,工人的勞動條件在勞基法的保護之下慢慢得到改善,但是只有醫師的勞動條件在病人安 全的大帽子下沒有改善。 我現在是醫院的院長,有約五百位員工,我完全代表資方。但是我贊成所有醫師納入勞基 法,我贊成護理人員「要命、要休假、不要錢」的訴求,我不要當血汗醫院的院長。醫師 團體希望納入勞基法,若不能比照勞基法每兩週工時為八十四小時,至少能立法把醫師的 工時限制在每週八十小時。這是合理的訴求,哪一個人願意每週工作八十小時?我們憑什 麼要求醫師必須每週工作八十小時以上?病人安全不能建築在血汗醫院。 (作者現任嘉義市陽明醫院院長)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2.39
antiyahoo: 05/19 09:50
Howard2:林芳郁你怎麼沒種這樣講 05/19 11:43
adsldns:有這間醫院醫療人員可以現身說法嗎?? 05/19 17:53
bunnys:林芳郁...呃...那個...我老婆...最近家裡有事 05/20 12:34
Tencniv92:這換算下來等於一個月要值12班, 真他媽的耍人 05/20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