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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5月17日 上午12:08 醫療糾紛是造成婦產科人力短缺的主要原因。不少婦產科醫師昨日在立法院疾呼,應盡速 引進北歐的「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 衛生署統計,婦產科醫療糾紛占所有鑑定案的百分之十五,是糾紛最多的專科;近十年, 光刑事案件就成長近五成,高頻率興訟使醫師根本自顧不暇,更遑論專心照顧病患。 馬偕紀念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江盛表示,現在法院判決賠償金額動輒三千萬以上,只會加 速醫師「防衛性醫療」(規避治療高風險病患或從事高風險醫療),不見得對病患有幫助 。 長庚紀念醫院婦產部主任李奇龍也認為,醫師救人要面對醫療糾紛,法官誤判卻不需負責 ,我們應該「將心比心來對待全天後待命的醫師」。 面對婦科醫師如此高的醫療糾紛頻率,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葉光芃疾呼,應盡 速推動「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發生醫療糾紛時,病患是希望獲得補償,北歐制度最大 的特色就是不責難醫師個人,而是由醫師協助病人啟動補償機制,不僅可以減少興訟,也 促進醫病關係。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聰富也表示,台灣醫療糾紛如此高的刑事興訟比率「在全世界是個奇蹟 」,用刑事訴訟獲得賠償的「以邢逼民」觀念是錯誤的。 不少醫師希望能修正醫療法第八十二條,在故意與重大過失情況下醫師才有刑責。法務部 主任檢察官簡美慧表示,刑法沒有重大過失的概念,但會召開公聽會討論。 邱文達也表示,未來將會修正醫療法第八十二條,朝向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來因應。在修 正醫療法之前,衛生署目前已先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至民國一百零三年,無論 醫療有無過失,只要生育過程發生糾紛,將給付最高兩百萬元,鼓勵醫院與病患和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