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aahhh:上法院2.3審判決跟一審不一樣可以告法官業務過失嗎? 06/07 07:59
推 NSTEMI:遇到法界病患直接請他另覓高明 06/07 08:01
→ diarydreams:所以病史詢問真的要問病人的職業~~唉 06/07 08:01
推 ostrich90372:有症狀有image就可以開阿,false positive總有吧 06/07 08:23
→ ailniery:其實他的學經歷比較有趣 相當跳tone 06/07 08:53
推 DrBear:想走外科的就請看清楚吧,3A你走得好啊,有要爆卦嗎? 06/07 09:36
推 Q4:有沒有業務過失傷害是結果論唷 看切下來的finding 06/07 10:24
→ Q4:有finding就是治療 沒finding就是傷害 06/07 10:25
→ yjchiou:看法官的思考邏輯就知道 判醫糾案例時的心證能有多公正~ 06/07 11:02
推 bce:最後兩行:很悲哀的是,不要說拒絕往來戶,事實是他以後去醫院 06/07 12:09
→ bce:醫院為了怕出事,還會給他VIP級的待遇 06/07 12:10
→ bce:說拒絕往來只是自爽而已...真的拒絕,他還能搬一堆法條壓死你 06/07 12:11
推 netneto:醫院不得拒絕病人... 06/07 15:45
→ ASHDAC:不是不能拒絕病人,是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 06/07 16:26
→ ASHDAC:不危急的就看心情吧 06/07 16:27
→ ashidaka:真要拒絕這種病人當然不是明著來,把所有治療中跟治療後可 06/07 17:37
→ ashidaka:能發生的一切後遺症"鉅細靡遺"的告訴病人,然後雙手一攤要 06/07 17:39
→ ashidaka:告訴他醫生甚麼都沒辦法保證,讓他自己選擇,再奧的奧客都 06/07 17:40
→ ashidaka:會被這招逼走.... 06/07 17:40
推 hahawow:以後健檢報告只能打"不明物體疑似息肉" 06/07 18:33
→ hahawow:建議安排高階檢查,至於有啥高階檢查解析度比echo高..... 06/07 18:34
→ hahawow:請洽詢鐵面李法官 XDD 06/07 18:34
→ hahawow:基本上診療費手術費都一樣,病人越有"社會價值"虧越大 06/07 18:35
→ maylo0406:這種人若路倒了,幫忙急救,救活了告你,因為你壓斷了 06/08 15:06
→ maylo0406:我一根肋骨!重傷害! 06/08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