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ternalsaga:他如果真的有念書,就不會一直考不過啦XD 09/30 21:32
推 WMX:陽明教醫療倫理課有教到這麼細節,我以前都沒有學到這麼理論 09/30 21:35
→ WMX:的東西 09/30 21:35
楊秀儀老師是在我當clerk時在長庚教書..
後來在我畢業前後跳去陽明..
我想依楊醫師的功力決不會只教這麼一點東西..
在告知後同意的領域上楊老師講的非常深..
→ cyp001:今年又沒考過嗎? 真的有夠爛 09/30 21:41
推 MicroGG:我第一次考基礎是大七上學期臨時通知可以恢復兩階段考試 09/30 22:08
→ MicroGG:因為在當intern,真的是沒辦法唸就去考了,考118 09/30 22:09
→ MicroGG:回想起來有點後悔,因為一直覺得自己不會過就沒有唸 09/30 22:10
→ MicroGG:不然隨便唸一下應該就可以多那2分成120 09/30 22:10
→ yehliyu:你跟他計較不會覺得太抬舉他了嗎 10/01 00:16
推 wariochang:他除了回大家只會人身攻擊,遇到被打臉,就開始裝死了 10/01 07:49
※ 編輯: Huangrh 來自: 114.40.116.200 (10/01 21:57)
推 safelove:"無惡意"的告知不完全 不是我要討論的喔...... 10/01 22:49
→ safelove:依照MicroGG舉的例子 我認為他指的是有惡意的告知不完全 10/01 22:50
→ safelove:像賣車的一樣 為了利益故意只告知對醫師最有利選擇 10/01 22:51
→ safelove:在這種情況下 被抓包後上法院站的住腳嗎? 10/01 22:53
用理性醫師範圍就可以解釋阿..
以理性醫師來說就是你解說的內容和跟你同實力同等級同科別醫師相似..
就ok..
如果全台皮膚科在這種狀況下都用相似的說法..
那根本就不違反告知後同意的原則阿..
因為全台皮膚科醫師都用類似的告知標準阿..
因為這樣所以我才要問你有沒有好好上課..
我上一次上楊秀儀老師的課是近七年前的事了..
這些告知內容我都還謹記在心..
而你現在還沒畢業..
就忘了上課內容了..
這樣很糟糕喔..
是沒有學生德的醫學生喔..
※ 編輯: Huangrh 來自: 114.40.116.200 (10/02 18:43)
推 uilee:用很簡單的道理去想即可 10/03 19:56
→ uilee:病人會不會因為你的沒有告知而受損害 10/03 19:58
→ uilee:還有告知義務也不是只有醫生這個行業有而已 10/03 19:59
→ uilee:很多行業都有 10/03 20:03
推 hahawow:樓上有去銀行開過戶或辦過信用卡嗎? 行員可有逐條解釋? 10/03 23:08
→ hahawow:你簽上大名就算是被完整告知了喔,內容有看沒懂還有效力 10/03 23:10
→ hahawow:醫療的告知義務如果能像這樣簡單就好了 10/03 23:11
推 cyp001:樓上你不要再打他臉了 10/04 09:18
推 shokanshorin:某u完完全全體現了不懂不要亂講話的真諦 10/04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