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這邊講比較妥當 1.我們診所也有收到一模一樣的公文!! 本來還以為是不是生意太好 附近的診所想惡搞我們 沒想到看到你波這邊 才恍然大悟是怎麼回事 看來是健保局又想搞大家 2.先來談談目前申報和開立藥物情況 為什麼健保局要這樣搞大家 衛生署只有規定開立處方藥物 要親自診斷 病歷記載 而且給病人的藥物品項要吻合 (也就是你病歷上給他甚麼藥 他實際上就該拿到甚麼藥) 從來就沒規定一定要用健保開立藥物 事實上 用自費方式開立藥物 本來就可以 醫院診所自古皆然 3.但是醫院和診所不同在於 診所彈性更大 既然自費都可以 那我送藥怎麼不行!! 因此很多處方開立 好比最容易核刪的抗生素 診所的方式就是直接開立 但是不申報 也不跟病人拿錢 完全當作用送的!! 因為病歷都有記載 開立的藥物跟病人拿到的藥物也絕對相符 絕對符合衛生署規定 4.但健保局就跳腳了 因為你都不申報 那他就無從核刪起~~ 他很多統計也都不准了 因為你藥物都不申報 都用送的 申報的藥物跟給病人的藥物差異太大 健保局針對診所做的品質統計完全沒意義 所以健保局才覺得奇怪 怎麼一堆診所抗生素開立比例這麼低 卻都沒有倒 搞半天是診所乾脆都送藥 不跟你健保局玩了 5.有人說 廢除簡表就好了 傻瓜 就算廢了又怎樣 抗生素還是不會申報阿~~ 我幹嘛申報一個我認為有效的抗生素 然後被你健保局核刪 6.健保局來公文就是要求你每項都要申報 但是於法說不通的 你先告訴我為什麼我不能送藥給病人 到底違反健保哪一條規定 一五一十寫出來 否則這則公文實在看不懂依據是啥 尤其又來個"有民眾檢舉" 把責任推個一乾二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70.137
mijimi:這篇有寫到重點, 這才是診所真正的生態 10/19 09:15
mijimi:另外, 我不相信這是病人檢舉的, 沒有醫師會笨到給病人五種 10/19 09:16
mijimi:藥物, 卻自打嘴巴印一張只有三種藥物的處方單 10/19 09:17
mijimi:也不會有醫師自己跟病人說, 我多送你一些steroid or anti 10/19 09:18
mijimi:然後我申報健保的時候健保局看不到 10/19 09:18
mijimi:以現在台灣街頭"開steroid or anti的醫師都下藥很重" 10/19 09:19
mijimi:"steriod or anti 吃多會怎樣怎樣" 10/19 09:19
mijimi:有哪一個醫師會送steroid or anti 然後大聲告訴病人? 10/19 09:20
mijimi:可是大家都知道診所為了快速緩解症狀, 留住病人 10/19 09:21
mijimi:常常須要steroid, anti, NSAID的幫忙 10/19 09:21
mijimi:但這些藥物卻是健保局緊盯想要開鍘的重點項目 10/19 09:22
mijimi:所以.....這個開業秘技這邊不方便說, 10/19 09:22
mijimi:一切的扭曲都是一部分民智未開的病人以及無良健保制度所害 10/19 09:23
monyan:這篇正解 不知道是否願意轉八卦板 10/19 09:56
fishandcody:第四點應該是健保局現在在乎的吧,最近他們賣健保資料 10/19 10:22
fishandcody:庫給人做研究,如果統計資料是一堆垃圾,怎麼生產出有 10/19 10:23
fishandcody:營養的東西。就像下降自殺率最快的方法就是死診不要開 10/19 10:24
fishandcody:自殺嚕。 10/19 10:24
atntogn:真的管太多 10/19 10:52
yamatai:我是覺得,沒甚麼大不了,如果這個健保局有Guts說現在開始 10/19 11:22
yamatai:全面不准送藥,藥單跟病人拿到的要完全符合,全部診所 10/19 11:23
yamatai:那就很好,反正大家少了一個要煩惱的。就怕有的抓有的不抓 10/19 11:23
yamatai: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訂出規則政府不好好把關,大家拼命鑽漏 10/19 11:24
purewen:慷公帑之凱送藥本來就不對..本來就該管理 10/20 05:24
cypres:樓上又在亂入了 先去搞清楚這樣送藥掏錢的是醫生還是公帑 10/20 07:13
atntogn:臺灣好多不明所以的正義魔人,很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操縱 10/20 08:04
amaranth:P網友先看懂文章再說好不好? 10/20 08:09
amaranth:所謂送藥是有給藥但是不跟健保局申報,因為會被賴帳甚至 10/20 08:10
amaranth:放大賴帳,哪來的公帑?想幫政府護航也不要不看文章... 10/20 08:11
Kusari:purewen的言論,很意外嗎? 10/20 09:40
purewen:樓上仁兄真是英明神武... 就你最瞭解了 10/20 14:11
purewen:不過本文確實是我沒看清楚... 自打嘴巴三下 10/20 14:14
purewen:浪費健保資源政府當然有責任... 不過有些醫師很厲害... 10/20 14:17
purewen:開抗生素類固醇的情形很普遍.... 都自費....民眾分不輕... 10/20 14:18
purewen:認真對症下藥的醫師..反而比不上愛開這些藥物的業績 10/20 14:19
purewen:聽醫界大老這樣說...診所的情形相當嚴重 10/20 14:20
amaranth:請提出例子,有些/聽說這些話跟黑函差不多是古人都知道的 10/20 17:26
purewen:親耳聽聞.... 比較麻煩的是... 某同業正式檢舉之後... 10/20 21:17
purewen:聽說以後會針對該診所加強抽審與核刪... 10/20 21:18
purewen:個人討厭檢舉的同業....相煎何太急...兄弟各自登山就好 10/20 21:19
hahawow:類固醇短期使用於一般病人,既提升病人滿意度又無大礙 10/20 22:03
hahawow:抗生素則像勞退基金一樣,使用後有相當效果,抗藥性後人承擔 10/20 22:04
hahawow:不過以這島上民性來說,短期遠比長期重要..... 10/20 22:05
hahawow:說到大家不惜血本競相送藥,表示診所醫師已供過於求,市場 10/20 22:07
hahawow:機制自然會導致附加價值減少...... 10/20 22:08
hahawow:當然如果健保局能利用其"合法壟斷"之權利鐵腕禁止 10/20 22:09
hahawow:或者還能多維持一點附加價值,不過相應的有人會再減掛號費 10/20 22:10
Tosca:健保局的大招就是終止合約 這也是大部分醫師乖乖聽話的原因 10/21 10:33
Tosca:但現在問題是 你自費收藥 他還有理由不跟你續約 10/21 10:34
Tosca:但你送藥 為什麼要被逞罰?? 健保規定真的沒說不能送藥阿~~ 10/21 10:34
purewen:出發點是好的....在合法的情形下無妨...也是功德一件 10/21 12:49
purewen:但發生醫糾.要是病人硬揮是吃到送藥的部份.那就很麻煩 10/21 12:50
amaranth:沒有相關經驗就不要多說多錯啦... 10/21 14:39
amaranth:處方箋跟實際給藥相同,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差異 10/21 14:40
amaranth:不跟健保局請款是單純診所跟健保局的民事問題,跟醫糾無關 10/21 14:41
amaranth:如果病人要灰那顆藥,不管有沒有跟健保局報都沒有影響 10/21 14:42
amaranth:會有問題的是處方箋上沒藥實際上有給的那種狀況 10/21 14:43
amaranth:那種才是違法的 10/21 14:43
Aragorn97:推樓上!真的有人不懂又愛亂入還自以為講的東西很重要.. 10/21 15:08
cypres:亂入大王等一下會說你說的是聖旨 10/21 23:02
wariochang:不懂的人真的可以問....不懂還愛亂講真是貽笑大方... 10/22 12:13
justiceWWEV:令人心寒的是p大是學法的吧。代表以後法官真的會這樣 10/22 19:31
justiceWWEV:判,說你申報紀錄怎麼沒這顆藥 10/22 19:32
Tosca:上法院又如何 快點辦黨證保平安阿~~~李慶安都無罪了 10/22 21:49
MilanKundera:http://wtfpeng.blogspot.tw/ 11/01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