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來這裡的目的是
撞人的才賠600多萬, 結果救人的要賠3000多萬
台灣的法律標準不知在哪裡???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1GYah78d ]
作者: NY125 (英文與身體) 看板: MenTalk
標題: [閒聊] 千萬不要考驗人性
時間: Fri Oct 26 16:33:08 2012
http://ppt.cc/KKag
科技老董撞癱騎士 判賠693萬
3年前,科技公司林姓董座開車經過新北市中和,疑似搶快在路口左轉,對向一輛由溫姓
騎士騎乘的機車,緊急煞車,摔車滑行好幾公尺,造成下半身癱瘓,受傷騎士求償2000多
萬,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姓董座必須賠償對方693萬,不過林姓董座堅稱,車子並沒有撞
到對方,還會提起上訴。 30歲,正值壯年,但溫先生只能坐在輪椅上,到媽媽經營的檳
榔攤幫忙,3年前的一場車禍,讓他下半身癱瘓,工作沒了,論及婚嫁的女友也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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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發生在98年7月,當時由科技公司林姓董座駕駛的轎車,行駛在新北市中和建康路
,疑似因為搶快在路口左轉,騎著機車的溫先生緊急煞車後,滑行好幾公尺,造成神經斷
裂,下半身癱瘓,事後他向林姓董座求償2000多萬,但法官認定,溫先生也必須負6成責
任,因此判林姓董座賠償693萬。 林姓董座透過電話喊冤,說當時根本沒撞到對方,還透
過錄影蒐證,說溫先生可以自行開車,打理生活,索賠2000多萬實在太多。 而受傷的機
車騎士溫先生說,希望能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因為還要照顧母親以及中風的父親要照顧
,至於是否提起上訴,會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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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令人感到不勝唏噓啊.....
姑且不談溫先生與女友之間的感情狀況如何
發生這樣的事情
情人可以做到不離不棄 同甘共苦的機率 實在不高....
畢竟人性是自私的 也有黑暗的一面
無論換作是誰 都一樣煎熬 也都可能做出同樣的抉擇...
或許女方也不願如此 又或許是來自女方家庭的壓力才做的決定 ?
總之 似乎總要到等到成為老伴之後
才有機會通過這樣的考驗 ?
是因為兩個人都已年華老去 沒有大好青春或甜美未來了 ??
假使這樣的考驗提前數十年 甚至在婚前 感情就顯得十分脆弱...
※ 編輯: NY125 來自: 60.248.110.82 (10/26 16:37)
推 sendtony6:這不是什麼黑暗面...這是正常人的選擇 10/26 16:36
推 ringo543:感慨歸感慨,但我不怪這個女生耶,畢竟這個壓力很重 10/26 16:37
推 stocktonty:我是男的我會跟女的分手 耽誤人家一生幸福幹嘛? 10/26 16:37
→ ringo543:硬著頭皮答應結婚,幾年後感情消磨得乾乾淨淨,最後撕破 10/26 16:37
→ ringo543:臉分手不會比較好的 10/26 16:38
→ NY125:的確 我也不會怪這女生 人之常情是如此 10/26 16:38
推 new2012:不會怪這女生+1 嫁娶是半輩子的事 .....恩恩 10/26 16:41
→ NY125:只是深感"感情就像是疊疊樂"~ 架起這段感情的任何一個基礎 10/26 16:45
→ NY125:一旦沒有了,消失了~ 這感情隨時有崩壞的可能性 10/26 16:46
推 indicate:不怪女生 如果是結婚10年拋夫的確不好 但未婚要承擔這些 10/26 16:51
→ indicate:願意承擔是聖人 不願承擔是正常 10/26 16:52
→ cyp001:借轉 10/26 16: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yp001 (58.114.99.110), 時間: 10/26/2012 16:59:54
※ 編輯: cyp001 來自: 58.114.99.110 (10/2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