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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醫療糾紛修法-不救人-開錯刀才負刑責 -183900383.html;_ylt=Aj20OdvEBmEo6zu0u6dOcITfBdF_;_ylu=X3oDMTN1OGRucmdlBG1pdANKdW1ib3Ryb24gSGVhbHRoU0YgTUQEcGtnA2U1ZTI1NGNlLWEzZmEtMzU4Mi1iMTc5LTkwOWVhM2QxZWFhYgRwb3MDMQRzZWMDbWVnYXRyb24EdmVyA2MwZGQ0OTUwLTM3YTctMTFlMi1hZWY0LTI5MGU5MWQyMDA3Yg--;_ylg=X3oDMTFwN21taGli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WBpeW6twRwdANzZWN0aW9ucw--;_ylv=3 醫療糾紛修法 不救人、開錯刀才負刑責 -字+字作者: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1月26日 上午2:39 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將朝除罪化邁進。行政院已完成醫療法修法草案審查,未來醫護只有在 故意(如明明能救、該救卻撒手不管)或是開錯刀、給錯藥等重大疏失、並致病患死傷, 且非屬特殊情況,才得擔負刑責;同時將加強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儘量導引以民事賠償解 決。 行政院長陳冲日前聽取衛生署「健全醫療環境現況及因應改進作為」報告,官員轉述,醫 師出身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不滿許多醫師因醫療糾紛被起訴或判刑,指不該「把醫師的有 罪率弄得跟黑道一樣」。 法務部代表解釋,我國並無醫師因醫療糾紛而入監服刑者;並且從起訴率來看,醫師起訴 率與日本相當,但不到德國的一半。 陳揆指出,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已有初步結論,請法務部和衛生署考量刑法 業務過失的適用性;「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正在審查,衛生署應賦與完 整論述。 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醫療法修法草案審查完畢,近日將併同醫療糾紛補償法 草案送院會審議。 羅瑩雪表示,未來將只有因故意或違反醫療應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並致患者死傷 者,才可能擔負刑責;更重要的是加入另一審酌條件,即須判斷當時、當地的客觀狀況, 例如突遇大量傷患湧入,或是偏鄉醫療設備不足等特殊情況。 「醫護不是都有十八般武藝,不能強其所難。」她舉例,曾有一小醫院急診室同時來了兩 名急產產婦,此時醫護不得不做出先後選擇。 醫療糾紛是否採強制協調?羅瑩雪表示,有違憲疑慮,衛生署不再堅持;協調後的賠償金 額範圍,尚待進一步討論。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0.182
athea:重點好像不是這點,而是怎麼定義“疏失” 11/26 17:47
athea:如果疏失是由法官縮了算不就跟以前每兩樣 11/26 17:48
DrBear:現在只能看看怎麼施行了,其實這只是個風向球,根本連法都 11/26 18:22
DrBear:還沒過啊 11/26 18:22
c2yuan:民國112年才會審, 公元2023年(民國那時還在嗎??) 11/2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