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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醫師-過失-不賠 -100850603.html;_ylt=Ata28WLTepvPE6W8D_Uh8k_fBdF_;_ylu=X3oDMTN1ZTJra21zBG1pdANKdW1ib3Ryb24gSGVhbHRoU0YgTUQEcGtnAzQ1OWQ2NzRjLTczNjItM2UyMC1iZTNkLWU3NjI4ODQyODIyNARwb3MDMgRzZWMDbWVnYXRyb24EdmVyAzI1YzA0NDgwLTM3YjItMTFlMi1iYTc3LWRjOWJmOTBhODUyMA--;_ylg=X3oDMTFwN21taGli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WBpeW6twRwdANzZWN0aW9ucw--;_ylv=3 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 醫師「過失」不賠 -字+字NOWnews – 2012年11月26日 下午6:08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確保民眾在發生醫療事故時,能夠拿到補償金,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 償法」草案正在行政院進行最後審查,預計明天就能拍板定案!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 曦今(26)天表示,補償金保障以因疾病或手術本身風險引發的中重度以上殘障及死亡「 灰色地帶」優先,若屬醫師「過失」則不在補償之列。 根據衛生署統計,國內醫療糾紛一審刑事判決平均得等上3.12年,且只有2至3成病人會獲 得民事一、二審勝訴,近10年的醫事鑑定結果,亦僅有約17%的醫事人員會被認定醫療上 有疏失,平均賠償金額為200萬元,扣除律師費、交通費等,病人方只拿到剩120萬元,不 如採強制調解、補償基金等設計保障醫病雙方。 王宗曦表示,「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經過行政院多次開會審查,目前 已近最後尾聲,預定明天完成最後相關的補償基金設置來源、補償範圍以及申請程序等部 分,最快周五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後,就能送立法院修法。 醫療事故補償金的補償範圍,王宗曦說,參考目前試辦的生育救濟計畫,將針對中度、重 度和極重度殘障以及死亡的病患,目前暫定規畫給付最高200萬元補償金。 不過,補償金保障範圍依衛生署目前規畫,只優先發送給因為疾病或手術本身無法避免之 風險等「灰色地帶」所引發的醫療事故者,若能明顯歸究於醫院、醫師的「過失」,或明 顯為病人本身責任者,則一律不適用。 王宗曦強調,基金來源將由醫院、醫師及政府三方負擔,但各自的負擔比例要設定多少, 仍需待立法院修法時,進一步確認,若立法委員認定基金屬性為醫界風險分攤的「保險」 觀念,醫院和醫師就要多出一點;相反的,若認定為全民風險分攤的「社會福利」觀念, 則由政府負擔大半。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bpnoi:基金來源將由醫院、醫師及政府三方負擔... 11/27 07:59
amaranth:是保險就把費用轉移到價格上啊,這是保險的基本原則 11/27 08:10
amaranth:不給訂價權還有臉說是保險?誠其母之非悅也 11/27 08:11
hahawow:灰色地帶為何醫師要負擔? 應該是政府全額負擔才對 11/27 08:55
hahawow:醫院和醫師該負擔部分應直接從健保給付診察/手術費扣 11/27 08:57
hahawow:看多賺多的多付一些,而非讓看少賺少的去幫看多賺多的付 11/27 08:58
Ecclestone:.... 11/27 11:38
michaelgodtw:基本上在檢察官就是起訴就有業績,所以在怎樣改都一樣 11/27 18:58
michaelgodtw:他們的業績就是起訴犯人,這種不改永遠無解 11/27 18:59
rushhour:又要弄一個醫師醫院的錢坑? 欺負人還不夠? 11/27 21:16
Isaiah:如果是"保險"觀念,那就算是真過失也應給予賠償 11/28 13:52
Isaiah:否則繳這"保險費"豈不是繳心酸的 11/28 13:52
yfpw:健保費、醫師公會會費、各學會年費,現在又要再來一筆 11/28 16:35
hahawow:這筆最恐怖的是如果以人頭計費會瘦小戶肥大戶,人家開大刀 11/28 16:56
hahawow:開多賺多遇上糾紛卻要基層做小本生意的去出錢賠 11/28 16:57
hahawow:如果業績慘淡還要繳上這筆固定成本,可能會提早關店 11/28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