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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20516/34230244/ 醫療糾察隊 女內診PO文控性侵 醫告誹謗判4個月 2012年05月16日 更多專欄文章 案例 22歲女子童冠穎2010年4月因月經一個多月沒來,到台北市張少萌婦產科診所就醫,內診 時覺得張少萌醫師用手指伸入陰道看診過程,讓她感覺不舒服,回家後上網透過部落格發 表文章,指稱她事後到其他婦科看診時,詢問其他醫師有關張少萌看診過程是否正常,結 果遭訓斥:「內診時醫生僅會以鴨嘴器進入病人陰道,不可能以手進入。」還說:「自己 診所的護士之前到張少萌診所任職時,也曾遭張少萌性騷擾。」童女還在PO文中指控「自 己就醫內診時遭張性侵,而且張還曾摸她大腿性騷擾,她覺得很噁心。」事後遭張控告誹 謗。 報導╱劉志原 判決 台北地院認定婦科醫師手戴手套進行內診屬正常醫療常規,並非性侵,法官調查後發現, 張少萌並沒有對童女摸大腿,且童女無法舉證由張看診後,曾到其他醫院看診遭別醫師訓 斥,認定PO文內容全屬不實,童女明知網路散播效應深廣,卻散布不實文字詆毀醫師人格 ,昨依加重誹謗罪判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婦女內診注意事項 ˙可先詢問醫師為何做內診。 ˙向醫師說明是否有性經驗。 ˙問清楚醫師檢查動作目的。 ˙內診規定護士須陪同在場,且可要求護士在場才進行。 ˙衛生起見,要求醫師戴手套。 ˙若覺醫師內診行為不當,可向當地衛生單位檢舉。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73.182
bpnoi:昨依加重誹謗罪判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01/30 00:35
c2yuan:這個是告醫師的那個醫師嘛? 01/30 03:57
cyp001:才12萬 好輕 01/30 12:07
yenyen0403:這時候怎麼不大聲疾呼要要真相了 01/30 16:42
daviking:爽!! 01/30 17:40
yusukuo:爽!! 01/31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