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ourxanadu.net/?p=49 有誰在乎事實的真相? 發表於 2011 年 07 月 07 日 由 admin ============================================================================= (補充一下) 這個是當時蘋果日報的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105/33087462 重點節錄 台北地院法官楊台清在判決中痛斥黃柏銘「身為醫師,應視病如親,卻反其道而行,與莽 夫無異。」檢方原只對黃求處拘役十天,但黃無悔意,加重判他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四萬元。 ============================================================================= 下面很長的"有誰在乎事實的真相?"原文 節錄一段文字 "為什麼二審法官判決無罪?有什麼新事證嗎?沒有。二審法官的證據是早就存在的監視 器錄影帶。二審法官很仔細地,一分一秒地,一格一格地審視。法官發現,黃醫 師已經 跟病人細心看診、說明20分鐘,才情緒失控地說了一聲「幹」,引起病人不悅抓醫師領口 ,造成後續事端。法官認為,如果是台語三字經、五字經,就涉及 公然侮辱。但只罵一 聲「幹」,可能是純粹發洩情緒。" 同樣的影片 一審二審法官見解不同喔 今年一月四日、五日,原本在台北慈濟醫院任職的黃姓急診醫師因為和病患發生爭執、扭 打,「徒手推打病患,造成對方的手腕挫傷,以及楊姓病患的上 衣破損,致不堪使用的 程度」,涉及「傷害、公然侮辱」,經法院一審判決「與莽夫無異」拘役四十天,可易科 罰金。一時間媒體群起轟之,蘋果日報還製作「動新聞」模擬現場。早在去年七月,黃醫 師就因為這事件離開慈濟醫院。 悄悄地,在六月十五日,二審法院做出判決,黃醫師無罪。媒體默不吭聲,一點反應也沒 有。現在到Google搜尋黃醫師名字,看到的還是一審判決時的新聞。蘋果日報的動新聞也 還在,嘲諷地繼續播放編造出的劇情。新聞標題裡,和他名字連結在一起的是「抓狂」、 「沒醫德」。 為 什麼二審法官判決無罪?有什麼新事證嗎?沒有。二審法官的證據是早就存在的監視 器錄影帶。二審法官很仔細地,一分一秒地,一格一格地審視。法官發現,黃醫 師已經 跟病人細心看診、說明20分鐘,才情緒失控地說了一聲「幹」,引起病人不悅抓醫師領口 ,造成後續事端。法官認為,如果是台語三字經、五字經,就涉及 公然侮辱。但只罵一 聲「幹」,可能是純粹發洩情緒。 法官查證:「被告於該院急診室任職一年餘,會提早上班,如因病患狀況不穩 定,會延 後下班,並會追蹤病人的狀況主動通知之工作態度,可認被告為一工作認真嚴謹之醫師。 而本案被告依告訴人當日業經腸胃科門診為胃鏡及超音波之檢查, 嗣再經其診視,亦同 認係胃疾非為急症,則依前開錄影內容所示,被告至少耗費廿分鐘以上對告訴人及嗣亦入 診室之友人OOO為其判斷解說,不可謂無耐心或輕忽 看診。」 結果,這一位法官調查下的好醫師,因為龐大工作壓力下的一時情緒失控,離開醫學中心 的一級戰場。一月中旬,黃醫師曾到「醫聲論壇」說: 「以前在台大當一個月的住院醫師,一個下肢逐漸無力大小便失禁的病患 ,癌症轉移, 原因不明,足足躺了兩個星期還是沒有床」,解釋他對於輕症卻佔用醫療資源的病人為何 情緒失控。 在那些日子,他情緒難平復: 「我大學就念慈濟,算算在慈濟體系待了近13年,但因為他,我被轟出慈濟,這半年我一 直鑽牛角尖,因為我不懂,我早知世上沒有正義,但沒想到卻荒謬至斯。」 就如二審法官所查證,他的急診醫師生活是: 「不 騙各位,我的確平均13小時上班內只吃飯一分鐘,病人weakness,找不到傳送,我 就推床,其他幫忙拔點滴辦MBD換藥挖大便這些事我都做」「醫院是 8-8班,就是 8AM-8PM/8PM-8AM,我都上7-9,7AM-9PM,7PM-9AM,我接的病人我等報告給動向,這樣就 不必丟給下一班,但這 都沒加班費的」 結果是什麼?「努力做好,卻被流言蜚語螫傷,我真的累了…..」他現在還在急診工作, 但工作量、遇到的病患嚴重程度比之前在慈濟輕了許多。他這一輩子,或許少救了數以百 計的人,但後半生生活應該是更悠哉更愉快了。 有誰在乎事實真相嗎?黃醫師在論壇上說:「警察看慢速定格影片,他很訝異我會打輸, 律師亦同。」但,所有寫到他談到他的人,沒有人認真地去找影片仔細看完, 還好還有 二審法官這麼做。現在,審判確定,有誰在乎事實真相嗎?新聞網站依舊掛著Google第一 頁查得到的新聞,蘋果日報也沒想到要把動新聞拿下來。用 相同版面做回復名譽的平衡 報導?唉,台灣的小市民,不太可能有這種尊榮待遇吧。 我們逼走了一位好醫師。我們犧牲了在他的熱忱底下原本可以 救活的生命。我們在大街 辱罵他,但連一聲道歉也沒有。急診與重症醫師動輒被打、被辱罵、被要求千萬賠償、動 不動成為報紙頭條,有經驗的醫師會想離開第一線 去開業、當自費醫美醫師,也是人之 常情。當更多資淺醫師與其他科醫師不得不長期支援急診時,又有誰能得到好處? 真相持續淹沒,我們繼續追逐每天快速轉換的煽動新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37.114
jumomo:有辦法制裁一審法官嗎?? 明顯忽視影片證據 04/29 16:37
jumomo:身為法官應該詳細審視證據 不該如此輕忽 04/29 16:39
jumomo:「身為xx,應xxxx,卻反其道而行,與莽夫無異。」 04/29 16:41
jumomo:法官最大!!! 退堂!!!! 04/29 16:47
Elleria:一審法官應該要被制裁的 04/29 16:55
cyp001:一審法官: 咬我啊 反正到時我還是爽爽領退休金 04/29 17:15
cyp001:突然想到那個唸幾本書就當起鍵盤法官的人很久沒出現了 04/29 17:16
me:樓上是指...某u? 04/29 19:12
fentanyl945:當醫生是救人生命, 當法官是玩弄生命, 你選哪一個? 04/29 19:45
fentanyl945:台灣人人都會犯過失傷害罪, 只有法官跟檢察官不會 04/29 19:46
purplesu:辛苦了 04/29 20:23
gentlwind:刑法第124條 04/29 23:33
ererer:先弄清楚一審二審法官的年資吧 04/30 02:36
ererer:跟你們醫生分級一樣 04/30 02:36
ererer:http://tinyurl.com/cownrvq 04/30 03:03
enos:年資的深淺 跟認真看證據的關係是??? 04/30 03:05
enos:所以一審就可以隨便判判? 浪費司法資源跟忽視人民的權益? 04/30 03:07
ererer:法官培養也一直在推動,但丫災..不能否認一堆只會讀書 04/30 03:09
ererer:沒社會經驗,有本事考上,再經過實習 試署.等階段 04/30 03:09
ererer:就是法官了,但社會經驗零 04/30 03:10
enos:不好意思 小弟斗膽問一句 一審後來被二審完全推翻的 04/30 03:11
ererer:也就是只會照法條走,不會變通 04/30 03:11
ererer:會影響考績 04/30 03:12
enos:忽略證據 造成當事人額外的精神傷害經濟損失不說 04/30 03:12
enos:浪費司法資源 可有懲處?? 04/30 03:13
enos:再來 檢察官在起訴時 應檢視雙方所提出的證據 04/30 03:13
enos:同一份影片 檢察官 與 一審法官 與 二審法官 04/30 03:14
enos:解讀有這麼大的落差 這跟社會經驗 變通 法條的關係是? 04/30 03:14
enos:再額外提個例子 李英豪法官是菜鳥嗎? 一審開庭把檢察官找去 04/30 03:15
ererer:一件事看的角度不同,遇到恐龍法官也無解,目前事實就如此 04/30 03:16
enos:這樣在法界是常態嗎? 04/30 03:16
ererer:解讀法條有不同見解,如果因此處罰法官,誰敢判 04/30 03:17
enos:http://www.ourxanadu.net/?p=84 有逐秒的分解動做解釋 04/30 03:18
enos:這不是解讀法條喔 04/30 03:18
ererer:其實鄉民有不少法官和檢察官,只是不會回文,呵 04/30 03:18
ererer:目前實際就如此,遇到,也只能靠二審,無解 04/30 03:20
ererer:這案子,純屬我猜的,一審法官照法條走,事實罵幹,所以判有罪 04/30 03:22
ererer:二審比較變通,知道語助詞,這就是需要經驗 04/30 03:22
enos:我很確定您沒有看清楚兩個連結文字的差異 04/30 03:24
ererer:其實我沒點,呵,聊天而已 04/30 03:24
enos:一審法官的認定是 醫生罵幹 抓病人領子 =>沒醫德 莽夫 04/30 03:24
enos:二審法官看到的是 病人先抓醫生領子的 04/30 03:25
enos:我印象很深 我被弄去開庭時 我的律師對著檢察官跟法官 04/30 03:26
enos:一句一句的說明證據 (所以他們其實都沒有先看過) 04/30 03:26
enos:然後我被法官跟檢察官數落了整個庭次 04/30 03:27
enos:我的律師幫我準備了很詳細的證據 04/30 03:28
ererer:我點了連結,是醫生先罵幹,病人才抓住衣領 04/30 03:28
enos:檢察官沒空看 直接起訴 所以我要去一審 04/30 03:28
ererer:無解,在法院裡法官最大 04/30 03:29
enos:五分十五、十六秒告訴人右手伸向被告胸前,被 告右手仍垂放, 04/30 03:29
enos:五分廿一秒,告訴人左手抓被告領口,被告右手方舉起 ,然尚 04/30 03:30
enos:未與告訴人接觸 04/30 03:30
ererer:只能說,遇到這種法官只能上訴,誰也管不了法官判決 04/30 03:31
ererer:如果法官判決前,有人去提醒,法官只要回一句,你現在影響我判 04/30 03:32
enos:所以一幹 = 拘役四十天 (一審法官還搞錯誰先動手......) 04/30 03:32
ererer:決???事情就大條了 04/30 03:32
enos:筆記 04/30 03:33
ererer:所以才要律師啊 04/30 03:33
ererer:法官判決是獨立,沒人可以影響 04/30 03:33
ererer:但要那種有權有勢的特例,就不用說了 04/30 03:33
enos:即使是看錯證據???? 筆記 04/30 03:34
ererer:你在挖洞給我耶,哈哈,只能說見解不同啦 04/30 03:34
ererer:你一直挖洞給我,哈哈,一件事看的觀點不同啦 04/30 03:34
ererer:不服一審就上訴,目前實際就如此 04/30 03:35
enos:我為此搬過家 實在是笑不太出來的說 04/30 03:35
ererer:不只你遇過,很多人遇過,你有看顏正國之前上電視說的嗎 04/30 03:36
ererer:我忘了哪一個,他說他有不在場證明,但被押在牢裡 04/30 03:37
ererer:無法去調監視器,也沒人幫他調,沒人理他 04/30 03:37
ererer:只能靠律師吧,目前實際就如此 04/30 03:38
ererer:只能說,當醫生的那麼聰明,有空可以讀點法律,保護自己 04/30 03:40
ererer:或者偷偷GOOGLE姓名,會發現有些是鄉民,哈哈 04/30 03:41
gentlwind:我不想對法官要求這麼高.我只想當法官出錯時.讓他去坐牢 04/30 08:17
gentlwind:               讓 04/30 08:18
yusukuo:叫美體出來平衡報導啊!!搞什麼鬼啊!! 05/01 10:26
mystaunch:說了一聲"幹",本來就五十五十,罵的人當然會說喧洩情蓄 05/06 03:47
mystaunch:聽的人當然會覺得他在罵他,不覺得這件事跟法官有什麼關 05/06 03:49
mystaunch:係,只是二審法官比較寬容解釋而已,罵幹是事實,有心無心 05/06 03:49
mystaunch:那也只有當事人知道,一百個人來判,不可能每個都一樣 05/06 03:51
mystaunch:通常這種事私下和解就好了,也沒需要搞到這麼硬 05/06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