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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nr (險惡的社會)》之銘言: : 工作上為這個問題吵了好多次,想知道有沒有人知道規定及明確的做法 : 1. 民間救護車轉診需要有人跟車,依據是? : 2. 之前找過3種人,一種是社工,一種是本院護理師,一種是請轄區警察 : 都有跟車過,但都會說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 我也找不到相關的法律規定 : 3. 跟車可以騎車後跟在救護車後面嗎?還是一定要在車上? 我想是這條的問題吧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下簡稱救護人員),指醫師、護理人員、 救護技術員(EMT)。 第 18 條 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二名以上出勤; 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應有一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 術員。 一般民間救護車扣掉一個有EMT的駕駛, 依法還要一個(醫師or護理人員orEMT)跟車才能運送病人 -- 桂棹兮蘭槳,擊空明兮泝流光.渺渺兮予懷,望美人兮天一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91.124
drykt:銀彈算嗎 08/09 01:03
ganodermatu:當然不算 除非銀彈有考上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 08/09 17:36
glorz:int被叫去跟好幾次 08/09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