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ach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news.yahoo.com/波波實習生惹禍-民團-醫院政府勿卸責-044321581.html 波波實習生惹禍?民團:醫院政府勿卸責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2月9日 下午12:43相關內容看相片波波實 習生惹禍?民團:醫院政府勿卸責 新頭殼newtalk2013.12.09 王立柔/台北報導 近期醫療風波連連,高雄阮綜合醫院驚傳婦人術後求救,但只有1位波蘭醫學院畢業的實 習醫師「隔空開藥」,造成婦人最後死亡的案例;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9)天強調, 醫院不該操弄媒體輿論,缷責到實習醫生、「波波」身上,因為問題根源在於,台灣醫療 體系長期濫用實習醫生當廉價人力、求取利潤極大化,而放縱醫院亂來的衛福部透過這次 事件,應針對此現象徹底清查。 高雄吳姓婦人日前到阮綜合醫院就診,卻在手術後求救9次,因無人巡視理會、僅用電話 「隔空開藥」而死亡,目前衛生局已證實指示開藥的人並非正職、而是實習醫師,《蘋果 日報》更報導,表示經查證後,發現這位實習醫師是波蘭醫學系畢業的台灣學生、俗稱「 波波」。但對於輿論的矛頭導向波波,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天直指「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表示無論是波蘭還是哈佛畢業,實習醫生都不能看診,這只是醫院企圖卸責的方式, 並將問題推給醫療階級體系最下層的實習醫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明,實習醫生不是醫生,而是學生,但之所以有實習醫 生違反《醫療法》、《醫師法》而單獨值班、執行醫療業務的現象,一定是有高層要求他 們這麼做。她指出,根據調查,台灣的實習醫生1週至少實質工作87小時,實習6個月後就 開始出現憂鬱及心血管的毛病,顯示為過勞、壓力大,這是因為實習醫生自知能力不夠, 卻必須照顧病人,等同把病人推向危險深淵,且領取的報酬極低,醫學系5、6年級的學生 每月才領1萬元出頭。滕西華強調,這種為了讓利潤極大化,而濫用學生、極度壓榨人力 的方式,正是長期的醫療暴力。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質疑導致今天局面的源頭,「是誰放任教學醫院,把實習醫師當成住 院醫師來操、來用?」由於阮綜合醫院在評鑑上屬特優級,她更痛批,連特優教學醫院都 這樣,若非特優,這種現象是不是更嚴重? 林淑芬更指出,台灣有156間教學醫院,但這次事件讓人反思,這些醫院為什麼是教學醫 院,是不是衛福部為了補足公共醫療網絡裡很多地方的資源不足,濫發教學醫院核定,樂 見其成「實習醫生當廉價醫生」的結果。因此她呼籲衛福部這次「查真的」,把每間醫院 的醫師值班表都拿出來看清楚。 由於林淑芬日前對《醫療糾紛法》火速修法有疑慮,認為病人對醫療結果有疑問,本來就 有質疑的權利,但大家因「鄉代摑護士巴掌」而急急修法的內容,可能矯枉過正,變成病 患或家屬動輒得咎,林淑芬今天也重申,從這起吳姓婦人事件就看見了她擔心的問題,她 認為修法重點不應只是討論如何讓醫生免刑責、醫療除罪化,而是要能協助醫院釐清醫療 糾紛的真相,並且預防不要再犯同樣錯誤,畢竟病人出了事,院方和放縱醫院胡搞瞎搞的 衛福部,都要負最大責任。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稍後接受聯合電訪時,同意實習醫生只是學生的事實,但對於民間 監督健保聯盟指稱,教學醫院都濫用實習醫生當正職的說法,他認為「不精確」,而且實 習醫生領的錢叫作津貼,不是薪水。至於阮綜合醫院這起事件,詳情都還要再了解,若真 的違法《醫師法》第28條、《醫療法》第108條,法條自有規定如何處罰。 《醫師法》第28條指出,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但若是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 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的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不罰。 《醫療法》第108條的內容則針對醫院,若醫院對醫療人員的使用違反資格規定,或被判 定是因醫療業務管理的明顯疏失,導致造成病患傷亡,都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按照情節輕重,就違反規定的診療科別、服務項目等門診和住院業務,處1個月 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0.182
bpnoi:一定是有高層要求... 12/09 15:49
cat5819:小弟孤陋寡聞,想請問有誰5、6年級就有領薪水? 12/09 15:51
Taqz:聽說川總六年級領3000還是9000忘了 12/19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