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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醫師未分析風險-病患開刀失明獲賠千萬-040253745.html 醫師未分析風險 病患開刀失明獲賠千萬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6日 下午12:02長庚醫院一名眼科醫師六年多前替一名患有甲狀 腺突眼症的病患開刀,卻因手術前沒有向患者詳細說明手術風險及後遺症,讓病患以為開 完刀就能痊癒,結果手術後卻雙眼失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長庚醫院雇用的醫師沒有 善盡告知義務,判決長庚要賠償病患一千多萬元。(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長庚醫院的褚姓眼科醫師,於民國96年間替吳姓病患看診時,診斷出病患因 甲狀腺機能亢進造成突眼症,建議對方進行手術治療。褚姓醫師當時只告知病患,此症狀 可透過手術矯正,就像眼睛美容一樣的小手術,開刀後眼睛很快可恢復正常、很快就可出 院,卻沒有詳細告知病患跟家屬此項手術可能發生的併發症與危險,以致於病患並沒有全 方面考量就接受手術治療。而褚醫師在手術進行時,卻不慎壓迫到病患視神經,導致對方 雙眼喪失視力,遭對方提告並提出民事求償新台幣1200多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褚醫師坦承有跟病患說明如果不手術可能有失明風險,也堅稱手術前有 詳細說明手術風險跟後遺症。法院調查發現,醫師的手術過程並沒有問題,但在術前評估 病患是否適合進行手術的部分確有疏失,認為長庚雇用的醫師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導致病 患無法獲得充分資訊決定是否進行手術,長庚需負賠償責任,審酌病患身分跟雙眼失明造 成的生活不便以及身心痛苦,最後判決長庚醫院須賠償1001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 旅遊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bpnoi0524/wretch?st=c&p=1&w=5291947 個人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0.182
bpnoi:醫師沒有善盡告知義務... 01/06 14:34
anaydh:沒有善盡告知義務 ?? 01/06 15:56
fastcar:不錯不錯 判醫院 不判醫師 01/06 17:03
approach:同意書 不算告知義務嗎? 01/06 18:00
Atima:不過開這種開到雙眼全盲 真的挺慘的... 01/06 18:53
i376ers:判醫院 那醫院會不會跟醫師討錢 01/06 22:46
yjchiou:手術前告知風險前錄音吧。行醫也需要記錄器 01/06 23:45
bpnoi:衛福部醫審會鑑定,符合醫療常規... 01/07 09:18
dashon:手術前評估有疏失 所以是不該開? 法官判定?? 沒開出事呢.. 01/0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