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pnoi:擔任醫師卅年,發生這樣的事也百思不解... 01/15 12:30
→ bpnoi:但要替小孩討回公道... 01/15 12:31
推 goodbye:問一下 看得出來缺陷的時候還能拿掉嗎? 01/15 12:53
推 labello:應該真的有疏失 不過 替小孩討公道? 早發現 小孩早被流了 01/15 14:17
→ labello:到底是 殘缺的活著 還是 先被流掉 那個好? 01/15 14:18
推 Atropos0723:是說怎麼會沒看到呢? 01/15 14:59
推 Daron309:應該是先被流掉比較好吧 身體殘缺你要怎麼養? 01/15 15:24
推 hahawow:法律上究竟視生命權與健康權何者為較高法益? 如果是生命權 01/15 16:37
→ hahawow:那該醫師很可能救了孩子一命,如果健康權優於生命權,那孩子 01/15 16:38
→ hahawow:可否在家長同意下安樂死??? 01/15 16:38
→ hahawow:該缺陷明顯並非醫師造成,孩子該找父母討公道才是吧? 01/15 16:40
→ hahawow:要怎麼養是家長的問題,與孩子的公道無關..... 01/15 16:41
→ hahawow:當然從社會總體利益和家庭利益的角度流掉會比較好..... 01/15 16:42
→ hahawow:但那絕對不是孩子的角度,從孩子角度應該生下來成年後自己 01/15 16:43
→ hahawow:決定該........ 01/15 16:43
推 Ghost325:種不好不要怪別人 01/15 19:20
推 WMX:這刑事告不成啦!因為即使認定有過失也與缺肢無因果關係。不 01/15 20:41
→ WMX:算業務過失傷害。只是可能會被凹要付點慰問金。硬要告告不成 01/15 20:41
→ WMX:啦! 01/15 20:41
推 WMX:一定是協調了三四個月談不攏才會上媒體。 01/15 20:43
推 ganodermatu:手指頭不一定能照得很清楚吧 楊時豪是讀醫的嗎= = 01/15 20:51
推 WMX:因為醫師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也知道這個真的上法院不會被判賠 01/15 20:57
→ WMX:價錢談不攏才拖這麼久,真有業務過失傷害的早就和解掉了 01/15 20:58
推 Lmkcat:Nick Vujicic生在台灣早就被流掉了 01/15 23:32
→ bpnoi:變成蘋果今日頭條... 01/16 08:50
推 WMX:這是因為有倫理議題才會炒這麼大啦!不然醫院給保險公司處理, 01/16 09:20
→ WMX:談慰問金要多少就好。談不攏又告不成才會找議員啦! 01/16 09:20
推 yenyen0403:怎麼談攏價錢? 一邊是要你負責一輩子 算億都不夠 01/16 10:48
推 waynechiu:鄉民都說他們去照超音波 手腳都能照得很清楚 真假啊? 01/16 10:52
推 amaranth:還有說連護士都可以看的清楚的哩,呵呵 01/16 11:11
推 happyary:去八卦版會被氣死... 01/16 11:12
推 kudoboy:可能要瞭解一下8次都看正常的機會是多少 01/16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