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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E6%9C%AA%E9%A9%97%E5%87%BA%E7%95%B8%E5%BD%A2%E8%83%8E-%E5%96%AE%E8%85%BF%E5%A5%B3%E5%AC%B0%E7%88%B6%E6%AF%8D%E6%8F%90%E5%91%8A-215046507.html 未驗出畸形胎 單腿女嬰父母提告 作者: 陳俊雄╱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5日 上午5:50中國時報【陳俊雄 ╱新北報導】 女嬰「又立」在中和正生婦幼診所歷經9度產檢,卻沒檢出雙手殘缺、僅有一腿正常的異 狀,事後診所又未提出具體補償措施。又立父母14日下午前往新北地檢署提出業務過失傷 害告訴,希望透過司法確認,若因產檢疏失生下畸型胎兒,醫師也該負起刑責。 又立的母親徐女因住在中和,懷頭胎時到中和的正生婦幼診所產檢,前後9次產檢,院長 陳先正都未告知胎兒異常;去年8月剖婦產下又立,才發現女嬰4肢僅有左腳健全,家屬當 場崩潰。 又立父親表示,事發迄今,診所只派助理聯絡,迄無具體回應,眼見又立生長遲緩、體重 一直上不去,讓家屬擔憂不已,才會決定對診所院長陳先正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又立的委任律師葉慶人指出,民國92年間最高法院即曾針對唐氏症寶寶求償案,判決醫師 應賠照顧、醫療費用近2000萬元,但反觀正生診所卻僅願提出100萬元賠償金,與又立照 顧、醫療所需的1700萬元差距甚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214/344654/%E5%96%AE%E8%85%BF%E5%AC%B0%E7%88%B6%E6%AF%8D%E6%8F%90%E5%91%8A%E3%80%80%E6%80%92%E6%8E%A7%E9%86%AB%E9%99%A2%E4%B8%8D%E8%81%9E%E5%95%8F 轉診寫畸形原因 單腿嬰父母控醫知情 2014年02月14日19:10 基隆市單腿女嬰「又立」5個月大了,她的父母今天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新北地檢 署,按鈴控告產檢及接生的中和區正生婦幼聯合診所。律師葉慶人指出,依耕莘醫院提供 又立出生當天的轉診單,正生陳院長在上面記載,「胎兒出生後畸形,可能因放射線或用 藥造成」,依此認為醫生明知有畸形可能,卻未事先告知,業務過失傷害或重傷害的事證 就相當明顯。正生醫院則表示由於院長今日不在院內,他們無法針對這件事給予任何回應 。 又立的媽媽(34歲)去年1月起在懷孕期間,固定由正生醫院院長陳先正進行產檢,前後 共照了9次超音波,院長每次都篤定說:「孩子很健康,不用擔心!」不料又立四肢僅有 左腳。又立的爸媽在地檢署緊緊牽著彼此的手,表示這段期間陳院長始終避而不見,2次 協調均由其特助出面處理,但僅就醫療保險部分理賠,金額不超過百萬元。 律師葉慶人說,正生院長在轉診單上寫「胎兒出生後可能因內在基因缺陷,或外在放射線 、用藥種類及病毒造成」,認為院方明知有畸形可能,卻未事先告知,疏失十分明顯。( 黃楷棟、李俊淇/新北報導) -- 旅遊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bpnoi0524/wretch?st=c&p=1&w=5291947 個人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bpnoi:因產檢疏失生下畸型胎兒,醫師也該負起刑責... 02/15 08:38
bpnoi:1700萬... 02/15 08:39
holyhelm:以刑逼民開始 02/15 08:41
bpnoi:最近又看到一位婦產科同學轉戰醫美... 02/15 08:42
※ 編輯: bpnoi 來自: 218.211.152.30 (02/15 08:46)
bpnoi:補上蘋果的報導 02/15 08:46
bpnoi:由轉診單認為院方明知有畸形可能,卻未事先告知... 02/15 08:47
Atropos0723:那個2000萬判決是如何想的啊? 02/15 09:26
Atropos0723:是主張「若早知道畸形,我就不會生下來了!」這樣? 02/15 09:27
awaiting:傷害並非醫師造成啊? 這樣業務過失傷害怎麼成立? 02/15 09:52
cyp001:因為傷害了父母的心嗎? 02/15 10:05
holyhelm:業務過失傷害是不會成立的, 這叫以刑逼民 02/15 10:47
holyhelm:民事將會主張醫師侵害了產婦人工流產的選擇權 02/15 10:48
holyhelm:以往有判例!! 最高法院 92,台上,1057 02/15 10:48
holyhelm:新光醫院羊水穿刺未檢出唐氏症, 醫院醫師技術員要賠2000w 02/15 10:49
JJBEAR:告什麼 要錢而已 02/15 12:09
segga:是付多少產檢費?好意思這樣獅子大開口 02/15 13:56
zackal:還不快脫產 02/15 14:45
qin:早知道那小女生早沒命了 這叫業務救命吧... 02/15 23:48
segga:這小孩長大後知道自己父母原本要幹掉自己不知會做何感想 02/16 01:01
WMX:以刑事帶民事的話是刑事沒判民事也不可能拿到。但是自行告民 02/16 06:18
WMX:事基本上對被告方有利因為告方要配合被告的地點。而且訴訟費 02/16 06:18
WMX:用會很高。這是個雙輸結果。有可能打N年 02/16 06:18
WMX:修正一下。刑事要贏民事才會判我不太確定 02/16 06:23
WMX:剛剛問了熟的朋友說是互不干涉的不好意思 02/16 06:29
bce:沒驗出來求償1700W,那有驗出來的呢?向父母收費300W就好,合理吧 02/16 11:09
bce:這樣才符合對等比例原則嘛,不然產檢一次給付那麼低,憑啥賠這多 02/16 11:10
oceanweaver:樓上講幹掉小孩的,以後產檢有問題時不知道是否一樣 02/16 14:17
oceanweaver:有種生下來 02/16 14:18
segga:產檢知道跟生下來才知道是兩回事 我就是看不順眼生下來後要 02/16 14:44
segga:討個幾千萬的嘴臉啦 公開大聲嚷嚷不想要這小孩 小孩都生出來 02/16 14:45
segga:還要被你這樣利用羞辱 02/16 14:46
segga:我就看過唐氏症小孩的父母還是愛不釋手 心態問題而已 02/16 14:49
hahawow:說真的生下來一個月內和出生前一個月生理和意識有差多少? 02/16 14:53
hahawow:為何不開放生下來一個月內由父母向法院申請安樂死... 02/16 14:54
hahawow:非要逼醫師靠著有限解析度的超音波隔著肚皮診斷..... 02/16 14:55
hahawow:特別如果社會氛圍真的認為這樣的新生兒對社會家庭都負擔.. 02/16 14:55
hahawow:如果像古代生下來還可以幹掉,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02/16 14:59
hahawow:還不就是現代人偽善的結果,然後硬把偽善的成本轉嫁醫師 02/16 15:00
WMX:後來想了一下這刑事應該沒罪,但民事父母可以主張醫師未告知 02/16 16:18
WMX:導致喪失決定是否要流產的權利,這點就是雙方律師攻防的焦點 02/16 16:18
WMX:不過以刑事附帶民事有可能在檢察官那邊就被擋下來 02/16 16:19
bawwen:安樂死涉及人權的問題,這是很基本的觀念,沒有人可以決定他 02/16 19:13
bawwen:人的死活,這也是安樂死議題在各國飽受爭議的地方.. 02/16 19:14
bawwen:很訝異身為醫師居然會有以法律明定安樂死這種想法..哀 02/16 19:14
hahawow:這涉及生死的定義問題,胎兒到底算不算生命? 生理上出生前 02/16 20:58
hahawow:後是連續的,現代法律把出生的瞬間作為生命突然發生的點... 02/16 20:59
hahawow:有人命就有人權問題,也有些人主張胎兒也算生命喔 02/16 21:00
hahawow:所以此案例本來就該生下來...重點是這人權成本不該醫生擔 02/16 21:00
hahawow:所謂法律明定安樂死不是說一定要執行,必須父母協商,訴請法 02/16 21:04
hahawow:院,經過法官參酌專業意見裁判,任何一關沒過都不能執行 02/16 21:05
hahawow:以避免出現謀財害命... 02/16 21:05
hahawow:現實上醫師(包括我)面對末期病人都很難放手(避免醫療爭端) 02/16 21:10
hahawow:所以當然是讓法定代理人和法官來決定才對 02/16 21:11
hahawow:但這其實並不一定符合病人最佳利益 02/16 21:12
hahawow:如果堅持人權的話,應該用法律明確否定流產的"權利"以及因 02/16 21:14
hahawow:此衍生的民事問題 02/16 21:15
bawwen:說真的,這種案例打官司民事一定會贏的,只是在賠的金額多少 02/16 21:40
bawwen:的問題...這種民事糾紛實務上有前案,醫師的責任在於業務過 02/16 21:43
bawwen:失,以一般人的觀念也很難理解為何產檢15次卻沒檢查出來,所 02/16 21:44
bawwen:以過失一定會成立 02/16 21:45
bawwen:抱歉,打錯是9次 02/16 21:46
hahawow:問題是過失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鏈中間必經是否流產這點, 02/16 21:55
hahawow:因果關係能成立的立論是基於父母有權剝奪孩子生存(出生) 02/16 21:57
hahawow:如果法律明定任何人不得剝奪胎兒出生權,那是否有過失都得 02/16 21:58
hahawow:生下來,自不再具因果關係 02/16 21:58
hahawow:當然產檢還是有其他用途,如胎位不正沒發現,導致發生本可避 02/16 21:59
hahawow:免的生產併發症,還是有過失責任的問題,此案重點在於畸形是 02/16 22:00
hahawow:目前醫療科技無可減免的(即便產檢發現),只有剝奪其出生... 02/16 22:01
hahawow:以剝奪他人出生的權利做為履約條件是否合理? 02/16 22:02
hahawow:話說回來,這種糾紛多了以後就會有產檢醫師告知沒看到指頭 02/16 22:18
hahawow:沒看到手臂,或者不確定有沒有,等下次產檢看有沒出現... 02/16 22:19
hahawow:到時流產出來發現發育正常又要用啥名目告呢? 02/16 22:20
hahawow:目前法律下未出生自始不具人的權利... 02/16 22:21
hahawow: 非活產 02/16 22:28
holyhelm:台灣法律不能安樂死 但是可以對畸形兒作流產 02/17 08:25
holyhelm:其實兩者都是倫理上永遠的debates. 02/17 08:25
holyhelm:我認為爭點在於, 健保超音波是否有義務去注意四肢完整 02/17 08:29
holyhelm:還是只要注意胎位胎盤羊水量估胎兒體重就已完成義務 02/17 08:30
holyhelm:不然以後一定會有...產檢超音波作N次, 少婦卵巢癌枉死 02/17 08:31
holyhelm:之類的新聞. 作個健保超音波變成壽險了 02/17 08:32
bathape:收了不成比例低的費用,契約義務真的就該包山包海嗎? 02/17 11:56
gentlwind:靠.作個健保超音波變成免費壽險!不公啦,男生沒有! 02/17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