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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假外出是否等於自動出院? 法律位階的醫療法和全民健保法似乎都沒有明文規定 我只看到法規命令等級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中有明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 13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L0060009 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者,經徵得診治醫 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 宿。 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不知道住院是否算是憲法增修條文授權的人民重大權益, 用行政命令/法規命令規範是否有違背層級法律保留原則? 再者如果是自費住院,似乎也不會有該行政命令適用的空間 本案的爭點包括 1.醫師診斷是否真實,病人究竟有沒有實質住院,所申報醫療行為代碼是否皆有實質執行? 如果有的話,就很難說是"假住院" 2.自動出院的被保險人,健保是否就完全拒絕給付其之後再住院進行醫療行為? 如果不是的話,無論有無辦理自動出院再入院,仍須申報此類費用 3.醫師出具診斷書時,是否需考量診斷書可能做為保險之用途, 而有義務在診斷與住院天數之外,又揭露病人住院期間不假外出的事實? ※ 引述《bpnoi (????????????????)》之銘言: : https://tw.news.yahoo.com/假住院詐健保-2病患3醫護被訴-221319763.html : 假住院詐健保 2病患3醫護被訴 : 自由時報 – 2014年5月28日 上午6:13寄給朋友 0推薦1〔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台南報 : 導〕衛福部胸腔病院醫師吳盈勳,夥同護理部督導蕭玉端、護理長蔡姿玲及邱姓等護理人 : 員,串通病患以「假住院,真請款」方式,向健保署詐領醫療費用110萬元,並讓患者向 : 保險公司詐領住院保險金達70萬元,台南地檢署昨日以詐欺等罪,將吳男等3名醫護人員 : 及涂奇祥、蔡清海2名病患提起公訴,同案5名護理人員則因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 : 起訴書指出,涂奇祥、蔡清海從98年10月間至100年4月,在胸腔病院住院期間,有多次擅 : 自離院、不假外出及外宿的違規紀錄,身為醫師的吳男得知後,為了維持醫院業績收入及 : 自身獎勵金,串聯護理人員,不但未依規定對涂、蔡開立自動出院醫囑,也未確實記錄2 : 人不假外出違規情形,2人一直住院到100年8月,再由吳男開立住院治療及診斷證明,除 : 了讓醫院申請健保署給付外,也讓涂、蔡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保險金。 : 檢察官計算醫護人員行為,讓胸腔病院向健保署詐領醫療費用達110萬元;涂男則向保險 : 公司詐得住院保險金70萬元,至於蔡男則因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未給付住院保險金而未得 : 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52.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dache/M.1401508860.A.1DD.html ※ 編輯: hahawow (123.192.252.90), 05/31/2014 12: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