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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法規會委員廖元豪指出,新聞局因外資持股要處分TVBS,根本是違法的。 記者羅嘉薇 新聞局認為TVBS股權結構「百分百是外資」有違法之虞,將做出最重可達撤照的處分。對 此,身兼行政院法規會委員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 文很清楚,只要外國人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過百分之五十,就沒什麼好談的,硬拗的新聞 局才違法。 廖元豪說,新聞局在TVBS連串揭弊後質疑其外資比例過高,是想透過「管資本」為由間接 「管內容」,難脫打壓言論自由之嫌。政府以粗暴手段,讓媒體見識到「你有無數的手段 可以整我」,不論風波如何落幕,寒蟬效應已經產生。 以下是廖元豪的訪談,以第一人稱記述: 法規委員未被諮詢 我是行政院法規會委員,但在整起事件中,卻從未被諮詢。這很明顯是一個條文的解釋問 題,而且「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以前曾做過解釋,照理講,要變更新的解釋,至少應 請法規會委員來討論一下,但新聞局從來沒有問。 就法論法,其實這事很簡單,條文沒有太多解釋的空間,新聞局卻這樣硬拗。新聞局一直 講外資外資,可是這個條文不是規定「資」,而是規定「身分」,只要「外國人」「直接 持有」的股分不超過百分之五十,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當初立法是有意要這樣的。在我們的法制裡,「有線廣播電視法」和「電信法」有明文管 制外資比例,但「廣播電視法」沒有。 回過頭看「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很寬,只要外國人不直接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怎麼 轉投資無所謂,因為它管制的理由最弱。 「衛廣法」規定很寬 第一,它不佔土地和電波頻率,不涉及有限資源的分配;第二,雖然有文化帝國主義的擔 心,但衛星電視就是跨國的,根本管不到,像ESPN、HBO,都是境外頻道;你要轉成境外 頻道,衛廣法第十條根本用不上。 綜而言之,各國對有線電視、電信有外資管制,但對衛星電視管制就少很多了。像美國, 對衛星頻道業並無執照制度,衛星節目要在有線電視台播,才會被間接管到。 九七到九八年我正好在經建會,負責亞太電信和媒體中心的規畫,衛廣法立法時,基本想 法就是開放外資,但有人認為不妥,最後拉鋸的結果,才變成有直接或間接的設計。 其實政府在意的是內容。的確,傳播研究多少顯示媒體的資本結構和內容有關,但對內容 的恐懼,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問題。政府根本不該管人民怎麼想,這個管到底有多少正當性 ?說穿了就是家長主義心態。 政府應該公開資訊 我不贊成大修制度。如果政府真的很擔心資本問題,可以提供各種警訊和公開資訊,例如 公布哪些媒體其實是中資或外資,而媒體有義務把股權透明化,讓大家查得到,這樣就非 常夠了。 媒體的證照制度沒人反對,但前次換照事件以後,大家在意的是:發放執照的標準和程序 是什麼?這是非常大的權力,它可以控制市場,會影響產業的成敗和走向。大家對新聞局 的疑懼,來自於它是行政部門的一部份,不是中立的組織。 很多人正擔心新聞局硬幹,即使是違法的,仍要撤照,電視台馬上停播。理論上,事後可 以告他,但告贏了,新聞局早就不在了。不管最終撤不撤照,新聞局做了很壞的示範。 2005/11/07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2993828.shtml ps 我看等等這個政大法律系老師又會被抹紅 說成是不愛台灣,中共同路人 就事論事嘛 不要什麼都要扯到中共 政府不依法行政 就不是一個好的表率 另外TVBS很爛沒錯 但他合法,新聞局的撤照只會引發「寒蟬效應」 抵制的辦法就是閱聽人不要再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88.48 ※ 編輯: synge 來自: 59.121.188.48 (11/07 08:31)
tonyselina:原PO加油 繼續自己紮稻草人打個爽 11/07 12:33
nmrfarm:原po加油,這次新聞局真是令人傻眼 11/07 12:51
jzn:終於有人從法學的觀點談這件事了 11/07 13:47
dotZu:台灣寒蟬可能是特有種,叫特別大聲。 11/07 15:24
tonyselina:少了PS真的是好文啊 看來你不適合寫心得感想 XD 11/07 18:40
synge:然後?是PS寫的不合你意吧 11/07 19:52
synge:o篇沒有你的推文就是好文,你真不適合推文:~ 11/07 19:55
eslite12:廖老師的立場唸法律的都清楚吧 11/07 23:39
tonyselina:自己喊被抹紅 中共同路人 有被害妄想症? 11/07 23:57
tonyselina:又沒人說這篇不好 心裡有鬼還是身上有屎啊? 11/07 23:57
eslite12:有個法規委員說過"馬市長無疑當的比較好" 要玩立場遊戲 11/08 00:12
eslite12:大家都能玩嘛 不過廖老師長得比較帥是真的XD 11/08 00:14
nmrfarm:有不同聲音請對發言內容做理性論述. 11/08 01:21
nmrfarm:我也很想知道所謂的廖老師所述的有何不對之處. 11/08 01:22
truthmask:商業週刊這期前面有人在作比較 11/08 08:43
synge:我根本不在乎被抹紅,因為我是個無名小卒 11/08 10:05
synge:但廖老師說的沒有錯,這是事實 11/08 10:06
synge:爬文看這一系列的版上文章就知道 11/08 10:06
synge:有些人不就事論事,定要說別人不愛台灣、中共同路人 11/08 10:06
synge:到底現在情況是怎樣?有必要這樣? 11/08 10:07
synge:我不知道廖老師立場是怎樣?但他至少說出事實 11/08 10:10
synge:不向新聞局、行政院長、某立委在那邊硬拗 11/08 10:10
pig:等一下,是你自已說別人會"抹紅"的吧? 11/08 10:29
pig:你自已寫"別人會抹紅"又說"不在乎別人抹紅" 11/08 10:30
pig:搞了半天最在乎的人不就是你嗎? :p 11/08 10:30
sadegg:現在都直接拿那些不愛台灣或是抹紅來自己貼就是了 11/08 10:51
YOPOYOPO:我比較關心的是 廖元豪這篇文章之所以板友批評 是因為他 11/08 12:28
YOPOYOPO:的立論不嚴謹 觀點偏向泛藍言論 還是人格特質不受歡迎? 11/08 12:28
YOPOYOPO:除了聚焦在會不會被抹紅的無聊臆測外 誰能給個說法? 11/08 12:30
YOPOYOPO:還是大家罵的其實是無辜貼文的synge? 希望不是最後一項 11/08 12:31
YOPOYOPO:否則媒抗和Hate有什麼兩樣? 11/08 12:32
sky2001:每次有人寫文章 就有人批立場 這不是無恥政客才這樣搞嗎 11/08 12:32
YOPOYOPO:所以我才想問 這篇廖元豪的訪談被批 是因為廖的言論還 11/08 12:57
YOPOYOPO:轉錄的是synge? 還是有其他原因 11/08 12:58
YOPOYOPO:再說 若批人立場批得言而有據擲地有聲 也未嘗不是好事 11/08 13:03
YOPOYOPO:但好歹要給個說法不是嗎 11/08 13:03
synge:給P:8863 r的說法,以及anti-tvbs一系列的文章 11/08 22:01
synge:給tonyselina:抱歉我會加註PS是因為之前一系列文章的回應 11/08 22:09
synge:如果因為立場問題而抹煞一個事實,很可惜 11/08 22:10
honkwun:批了半天也不就人家的立論去批 真是夠了 11/09 07:30
redlance:大家應該就文章內容或報導作者討論吧,幹嘛又扯到原po 11/13 11:02
redlance:原po只是想先打個消毒針罷了,結果還是沒消到毒反被消遣XD 11/13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