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LD:港資和中資不同,這是現行的法律規定,不滿意可以修法 11/26 16:27
→ LLD:and 法律未必是用來「擋」人的,只要增加外資經營成本 11/26 16:28
→ LLD:就算有防患外資壟斷市場的功效 11/26 16:28
推 thurston:s哪裡有功效? 11/26 16:34
推 tobu:港資和中資的區別是?感謝回答~~ 11/26 16:34
→ LLD:to thurston: 請參閱前文。 11/26 16:39
→ pig:所以就說啊,"立法意旨"拿出來揮一揮,要怎麼講都嘛是可以 11/26 16:40
→ LLD:to tobu: 請參閱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11/26 16:41
→ LLD:係條例,或去politics看#4781 11/26 16:42
→ LLD:pig你又來了..我舉的立法意旨都是公報白紙黑字的,不是我自己 11/26 16:46
→ LLD:的意見,如何有「怎麼說都可以」之說?? 11/26 16:47
推 tobu:那篇說:港資 = 外資 11/26 16:47
→ tobu:所以說:如果第10條真的是這樣規定的,那香港人、大陸人... 11/26 16:49
→ tobu:或其他外國人想要控制台灣的有線電視台,是很簡單的...orz 11/26 16:51
→ tobu:如果真是這樣,要趕快修法了吧~~ 11/26 16:51
推 pig: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你要怎麼解釋說都嘛是通 11/26 16:52
→ pig:哪條法律不是白紙黑字劃出來的,還不是足以讓人嘴砲連篇 11/26 16:52
推 LLD:如果你覺得我在硬凹,那應該是講出來我那邊不對啊.. 11/26 16:54
→ LLD:不然如果我是對的,那當然你會覺得我通,但是我的解釋是一以 11/26 16:54
→ thurston:我沒看到你的功效 11/26 16:55
→ LLD:貫之的,並沒有「怎麼解釋都通」,對吧? 11/26 16:55
推 LLD:8966 11/26 17:00
推 thurston:none 11/26 17:06
推 LLD:8966的第四,再沒有我也沒辦法了 11/26 17:16
推 rocwwf:覺得這條法律不好的..應該去思考當初衛星電視廣播法為何限ꠠ 11/26 17:27
→ rocwwf:制這麼輕微,是因為這本來就沒有什麼好限制外國人的 11/26 17:28
→ rocwwf:他們並沒有侵占到過多的資源,祇是電波發射而已,出自於保護ꔠ 11/26 17:28
→ rocwwf:文化的立場,自然可以加以限制,但是有些網友想法已經偏掉了 11/26 17:29
推 thurston:真是錯亂,如果是國外進口才有關稅,本國生產的外國品牌 11/26 19:19
→ thurston:哪來關稅?這大概是法律人鑽牛角尖結果 11/26 19:20
推 rocwwf:樓上舉例不對...何謂本國生產外國品牌?代工嗎?還是本國公司 11/26 22:00
→ rocwwf:但是是外國設廠?法律人不是鑽牛角尖..而是依照法律與法理來 11/26 22:01
→ rocwwf:處理問題..不是依意識形態或政黨偏好! 11/26 22:01
推 thurston:去看LLD的解釋和舉例吧 11/26 22:23
→ thurston:NISSAN台灣版就是台灣生產台灣市場,哪有關稅問題 11/26 22:24
推 tobu:可是現在很多法律條文都是「依意識形態或政黨偏好」制定。 11/26 22:47
推 thurston:法律的性質本來就是如此,要不然怎麼會有國家沒有死刑? 11/26 23:22
→ thurston:沒有死刑的國家就是因為他們的國民覺得不應該有死刑的 11/26 23:23
→ thurston:意識形態,而訂定這樣的法律。 11/2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