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iku:你到底是要討論公司法,還是衛廣法,自己先搞清楚吧。XDDD 11/29 00:17
推 LLD:我要討論的是你衛廣法對外國的定義有沒有違反公司法啊 11/29 00:20
→ LLD:seiku不敢回答了嗎? 11/29 00:20
推 seiku:是形式上的本國公司,我有否認過嗎?XDDD 11/29 00:23
→ LLD:所以你衛廣法對外國人的定義就違反了公司法的定義,done. 11/29 00:27
※ 編輯: LLD 來自: 219.68.72.73 (11/29 00:29)
推 seiku:衛廣法不是公司法,你還不懂嗎?算了,並不期望你懂。:) 11/29 00:39
→ seiku:你還需要很多時間才會懂,不急,早點睡吧,晚安。:) 11/29 00:41
推 LLD:你要惡逃也是隨你啦,但你還是沒有證明,主管機關對法律的解釋 11/29 00:44
→ LLD:可以違反其他法律 11/29 00:45
推 seiku:釋字第四四三號都說財政部的解釋可以跟戶籍法不同了。 11/29 00:56
→ seiku:我早就把證據端出來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啊。XD 11/29 00:58
→ LLD:財政路的解釋可以跟戶籍法的不同,那是因為母法的定義就和 11/29 00:59
→ LLD:戶籍法不一樣了。 seiku, 不要混水摸魚喔 11/29 00:59
→ LLD:衛廣法可沒有對外國人下和公司法不同的定義 11/29 01:00
推 seiku:母法所得稅法並沒有對同一戶籍作規定喔,你又亂講了。XD 11/29 01:02
推 LLD:對啊,就是因為母法所得稅法沒有說親屬一定要同一戶籍, 11/29 01:28
→ LLD:所以財政部才不可以多加同一戶籍的減免要件 11/29 01:29
→ LLD:你到底在講什麼..戶籍法規定戶籍,所得稅法減免的規定是 11/29 01:30
→ LLD:「永久共同生活」,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不同的東西定義當然 11/29 01:31
→ LLD:不一樣 11/29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