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ia-chao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叫「法律真是棒」或「辯論我最行」之類的? -- 就是一行,寫得多也沒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4.42
wenchii:跟我的感覺很像,請不要讓我離開這個版:~ 11/30 22:03
bassline:+1 11/30 22:57
envie:我買了爆米花...還外帶了一杯中可... 11/30 23:16
uus:這種辨正與理解本來就是很重要的事情,抓錯反而更無濟於事 12/01 00:49
karenbabe:推4樓。真理越辯越明,就算各有立論,至少越來越清晰。 12/01 00:52
selfrish:LLD和seiku兩位老兄願為人肉滑鼠,學習一些法條也不錯阿긠 12/01 00:54
peddler:我是覺得可以改成Media Forum,凡是傳播媒體議題皆可以談! 12/01 01:57
YOPOYOPO:與其在這裡看一堆人挑媒體的小差小錯 我倒寧願這類議題針 12/01 12:10
YOPOYOPO:對性的辯論多一點 這個版若想進步 這是唯一的方式 12/01 12:10
YOPOYOPO:如果對版的討論深化沒興趣 那就繼續挑錯爽罵吧 12/01 12:11
advr:我不這麼認為,法律本來就是身為一個公民一定要會的。 12/01 18:37
advr:這兩位仁兄的辨證,正好是一個法治教育示範。 12/01 18:37
synge:後來的討論幾乎都是酸來酸去,不斷地挖苦與反諷 12/01 20:32
soil:真理是不容易越辯越明的 12/01 21:41
Geordi:國文課看數學就是不對,不管是不是證出了什麼高深的定理~ 12/02 00:00
Geordi:在正確的場合做適當的事,就這樣~ 12/02 00:03
honkwun:我比較好奇的是法律版反而沒這麼熱鬧 12/02 00:08
Geordi:不然可以改名~ 12/02 00:09
envie:同意真理越辯越明,並且對兩位版友致敬,you are best! 12/02 05:37
uus:國文課看數學不對,可是寫作文需要邏輯推理能力,兩者一樣有關 12/03 15:01
uus:不過呢...雖然我這樣說 還是希望大家都"就事論事"吧 12/03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