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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之銘言: :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 嗯,這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 : 如果受訪者講錯了,記者應該怎麼處理? : : 1.不管那麼多,原句照上 : : 2.直接刊上正確的 : : 3.原句照上,但在後面補註正確的 : : 諸位認為哪種方式比較好? : : 電視新聞和報章雜誌的處置方式則又不同,更麻煩一點了... : 理論上來說, : 當然是希望記者除了呈現現象外, : 還要多一份查證的工作, 恕刪 其實我想到類似的問題 如果受訪者很愛搏版面 愛亂放炮 又該怎麼處理? 1.僅原音重現 2.原音重現+吐槽 3.吐槽就好 4.不讓他有上新聞的機會 基本上 如果是以理想層面來說 我會先選4 再選3 但如果我是商業媒體的老闆 我可能會先選2 再選1吧 @@ 會選2>1的原因 有些原因很現實 就是衝銷量/收視率嘛 另外就是拿來當墊檔新聞啦 XD 但主要還是因為我覺得受訪者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像之前好像曾有一個樂團說(抱歉 原文記不得了 @@) 他們發新聞如果單寫關於音樂的事 那肯定沒有版面 於是便"捏造"撞鬼 隔天果然版面超大 就這點來說 當然吐槽媒體有理 但該樂團這樣做 難道不怕自己的公信力下降嗎? 難道就不該被罵嗎? 再談查證的部份...怪力亂神媒體就不該報? 也許吧 不過當事人都這麼說了 我覺得媒體就把它呈現出來 讓觀眾自行判斷不就好了? 再看看其他的case 許純美說蕭大陸有特殊性癖好 這新聞固然垃圾沒錯 但也因此讓許純美吃上官司 這就是我所說得讓受訪者為其言論負責 為了搏版面 什麼拗步都使得出來嘛 這下可好 挨告了吧 其他類似的"娛樂"新聞還真不少(這裡只舉娛樂新聞) 什麼性能力超強 交過多少個男女朋友等等 其實 我會覺得 以上都是可以報得 @@ 原因不再多說 只是要有一個大原則:不要排擠到那些"真新聞"的時間 不管是在平面還是電子等媒體都一樣! 至於判斷? 就交給閱聽眾吧 儘管他們可能真的會被這些新聞人物唬到... -- http://E-web.24cc.c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48.74
hambear:亂說一下: 商業考量選1 大標加個小問號 能鬧幾天賺幾天XDD 12/28 03:10
KevinAction: XDDDD 您真內行! XDDDD 12/28 03:13
Yenfu35: XDDDD 您真內行! XDDDD 12/28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