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esegeese:告他違反著作權法..... 01/11 22:36
→ isalbarn:以這個例子 告不贏吧 01/11 22:50
→ isalbarn:很多人對抄襲/引用/報導的界線都搞不清楚 01/11 22:51
推 rossio:樓上的要不要解釋一下,我就是一直搞不清楚.. 01/11 22:59
推 guast:鄉民嘛! 01/12 01:54
推 pokii:基本上,slow在bbs討論區發表文章形同公開言論 01/12 02:40
→ pokii:只要註明出處引用 這樣的報導是不會違法的 01/12 02:40
→ pokii:當然~~你可以說記者很懶 但相對的 網路時代的來臨 01/12 02:41
→ pokii:新聞來源當然也會增加網路這一項~~見仁見智囉~~ 01/12 02:42
推 malkmus:我認同樓上的 但這樣大量引用的報導 好歹也把版名寫出來 01/12 09:54
推 YOPOYOPO:網路在法律上被承認是公開論壇,這位記者也註明是轉載台 01/12 12:17
→ YOPOYOPO:大批踢踢出處,也沒有修改原文,只是附上錯字修正,這樣 01/12 12:18
→ YOPOYOPO:的處理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不知樓上幾位在激動什麼?好奇 01/12 12:18
→ YOPOYOPO:抱歉,應該po在前一篇 01/12 12:19
推 isalbarn:四樓你好 我記得在本版已經有這方面多次的討論囉~ 01/12 13:08
→ isalbarn:其實仔細把著作權法看一看 應該就能瞭解七八分吧 01/12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