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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覺得記者不應該擅自抄文章,就算要報導也應該會知原PO,取得同意之後再報導 不過老實說我也覺得PTT有些鄉民的心態很可議。 常常看到某些討論串裡有類似以下的發言: "妓者快來抄啊~這裡有新聞" "平常不是很愛抄嗎? 這篇怎麼不抄?" "有誰認識記者叫他趕快來抄" ............ 老實說我每次看到這種鄉民的發言就會覺得很無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9.112
geesegeese:告他違反著作權法..... 01/11 22:36
isalbarn:以這個例子 告不贏吧 01/11 22:50
isalbarn:很多人對抄襲/引用/報導的界線都搞不清楚 01/11 22:51
rossio:樓上的要不要解釋一下,我就是一直搞不清楚.. 01/11 22:59
guast:鄉民嘛! 01/12 01:54
pokii:基本上,slow在bbs討論區發表文章形同公開言論 01/12 02:40
pokii:只要註明出處引用 這樣的報導是不會違法的 01/12 02:40
pokii:當然~~你可以說記者很懶 但相對的 網路時代的來臨 01/12 02:41
pokii:新聞來源當然也會增加網路這一項~~見仁見智囉~~ 01/12 02:42
malkmus:我認同樓上的 但這樣大量引用的報導 好歹也把版名寫出來 01/12 09:54
YOPOYOPO:網路在法律上被承認是公開論壇,這位記者也註明是轉載台 01/12 12:17
YOPOYOPO:大批踢踢出處,也沒有修改原文,只是附上錯字修正,這樣 01/12 12:18
YOPOYOPO:的處理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不知樓上幾位在激動什麼?好奇 01/12 12:18
YOPOYOPO:抱歉,應該po在前一篇 01/12 12:19
isalbarn:四樓你好 我記得在本版已經有這方面多次的討論囉~ 01/12 13:08
isalbarn:其實仔細把著作權法看一看 應該就能瞭解七八分吧 01/12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