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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推 pig:新聞和評論要分開看,不是基本常識嗎? 03/08 10:09 : → pig:劉屏最OX的地方就是他的新聞都弄得像鄉民嘴砲評論文,才會一直 03/08 10:10 : → pig:被拿出來講,如果他是弄個"劉屏專欄"寫些個人心得那誰鳥他… 03/08 10:11 同樣一篇文字 抬頭是"劉屏專欄"還是"熱門報導" 並不影響其內容的影響力 如果讀者無法自行分辨這篇是新聞還是評論 那就算套個"劉屏專欄"的框框也無法擋住他照單全收的習慣 如果可以自行分辨 且有前面所提的"獨立思考能力" 那通篇文字放哪更是沒差了 從內文來看 這篇就是一篇評論 而不是報導 你頂多怪他放錯地方 可是也沒有硬性規定評論一定得取個"專欄"的名字 而我認為評論的品味高低 見解高下 立場遠近 則不算是媒體亂象 打個比方 大家都知道牛排好吃 可是端出餿水還是有人愛吃你也沒辦法 不過我們不能因為我們討厭餿水就強迫所有人都得吃牛排 不准吃餿水 海濱自有逐臭之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183
Escarra:1.請同參在下9600篇第5點。 03/09 01:24
Escarra:2.標題很重要,報紙有正確標示其文字性質之義務。 03/09 01:25
Escarra:3.就算是評論,也不表示可以亂寫。 03/09 01:25
nidor:所以我說了 頂多就是只能怪它放錯地方 03/09 06:11
nidor:評論本身就是赤裸裸的宣傳自身立場的文字 這點應無疑義吧 03/09 06:14
nidor:任何評論都是偷渡一己之觀念 所以我覺得您的批評毫無施力點 03/09 06:15
Escarra:宣揚與偷渡並不相同,如果您要說相同,請舉證。 03/09 08:04
Escarra:恕我直言,認為兩者相同隱含著您認為做事可以不擇手段。 03/09 08:06
karenbabe:推E版友。評論非任意發言,仍須根據可受公評事實為之。 03/10 00:37
nidor:宣揚或偷渡 只是語意上的不同 就像擇善固執跟食古不化 03/10 04:07
Escarra:語意上的不同就指涉著手段的不同,這正是批評的重心所在 03/10 21:25
Escarra:會覺得擇善固執與食古不化在評價上沒有差別,也就無怪你會 03/10 21:26
Escarra:在自己信口開河的同時卻指著他人說他人在信口開河。(笑) 03/10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