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urston (村上總店)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2006年2月24日的中時、聯合兩報
時間Sat Mar 11 17:46:21 2006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推 seiku:你是說報上所載均為評論,所以造假無妨,也不必平衡報導囉XD 03/11 10:54
: 問題: 這位媽媽是誰? 這篇是報導還是評論?
: 具名表示後對整體報導是否有所幫助? 對減少媒體立場是否有影響?
: 假設發生命案 文字記者寫到 "附近鄰居表示 死者生前就常常與兇手爭吵"
: 問題: 附近鄰居是誰? 需不需要具名表示? 具名表示後對整體報導是否有所幫助?
: 若記者採訪多人而整理出該結論 是否要將所有受訪者具名表示?
: 另外凡是提到黑道消息 總是有"有力人士""據了解""可靠消息來源"
: 也許該說但是不能說 (說了可能消息來源就消失了 過兩天改登社會版)
: 這樣的報導 我們該信? 不信? 還是根本不該報?
依照學校教的編採原則,報紙上的匿名的消息來源,還是有名字,只是沒有登出來
記者和主編或總編都會知道名字。
以前在某報社實習,要是記者寫了匿名消息來源,主編會問你有名字電話嗎?
如果沒有,主編就會認定你沒有認真跑新聞,只是亂編,就會被飆
自然也登不了
: 誰對? 誰錯? 誰知道?
只是台灣媒體不在乎,也就變成都在編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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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31.108
推 nidor:這是個負責任的主編 問題是閱聽人是無法看到這個層面的 03/11 21:48
推 nidor:而且這點也無法被查證 03/11 21:54
→ nidor:因為就算閱聽人向媒體質疑 媒體也一定會告訴你我有名字電話 03/11 21:54
→ nidor:但是礙於保護消息來源 我們不能告訴你 03/11 21:55
推 thurston:所以這是內部控管,如果報社他建立的credit足夠的話 03/12 01:18
→ thurston:而沒有理由的匿名報導(例如劉屏小女孩),很可能是編造 03/12 01:19
→ thurston:在美國訪問路人,會有危害到新聞來源的可能性嗎? 03/12 01:19
推 nidor:就像電視台的例子一樣 就算在外國電視台也常常訪問無名路人 03/12 10:48
→ thurston:無名嗎?人家會打出名字。 03/12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