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lee (芒果)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慈濟絕對不應該買下無線台性質的台視
時間Sat Apr 22 01:21:45 2006
回應版友的討論前,我覺得有些觀點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十年前運作「黨政軍三退」時便有嚴重的瑕疵
重點在於
1.這三者退了之後誰"進"呢?
媒體市場放縱財團進入的結果卻是「市場失靈」
試問我們現在的媒體表現有比較好嗎?
2.「政」為何要退呢?又怎麼可能退?
當初討伐的對象是國家,因為老三台為權威政府所掌控
因此造成媒體資源分配不均
但仔細想想,無線電波既然是國家稀有資源,政治又怎能退呢?
難道要放縱財團壟斷市場?
而既然無線電波為國家資源之一,則適當的傳播政策以輔導發展才為正途
以至於,「政」跟本不能退,還應作個良好的把關者
然不幸的,這些問題在今日都已一一應証了
缺乏良好的傳播發展政策,使我國媒體市場呈現一片混亂,問題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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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討這波的討論上
大家的疑惑在於「無線電波為稀有資源」不應為"特定團體"所擁有
這樣的討論,就會出現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究竟誰才有資格經營無
線頻道?」
依前述思維,則除了眾版友目前較為接受的公共電視,恐怕沒有任一團體具有
「合理正當性」去經營無線頻道
但去年底通過的黨政軍三退條例,已將台、中視定位為商營電視
也就是說,這兩家媒體適用於商業市場競爭法則:「適者生存」,不適者,
則交由其它團體接手繼續經營。
簡單地說,一個重要的觀念在於,「無線頻譜」不為特定團體所擁有,而
台、中,還有民視的經營者,僅僅只有該頻譜的「經營權」。
若是經營不善,國家可依約收回該頻譜的使用執照
而這就是審照的重要性!!
以此來看,可以問一下原po,難道「全民電通」或者是「中時報系」
就有合理正當性使用「稀有的無線電波」?
恐怕不是吧?
依現行制度設計之精神,誰來營運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他們有無妥善經營」
而眾版友所擔心的「洗腦」問題,其實不也可看作「置入性行銷」問題?
而您怎能確定閣下在收視民視或中視的同時,不正在接受他們的自我行銷「洗腦」
因此,關於台視由誰來買,依據商業電視制度的設計,根本無須過度擔心
即便是東森、年代、富邦或是whatever,只要不是外資,任何團體都有資格
提出營運申請。因此,慈濟,也不過是眾競標廠商之一。過度地批判似無必要。
再做個延申,我們收聽的廣播,也是使用稀有的無線電波作為載具的,則同
樣的邏輯是否也該要求所有的「廣播電台」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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