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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duionomo (Win case)》之銘言: : 我能不能去訂聯合或中時 : 然後定期蒐集報導不實的地方,然後寫信去反應或打電話去反應 : 結果一定是拒絕道歉兼拒絕更正,然後收集相關證據之後。 : 狠很地告他們一狀,這樣告得到他們嗎? : 請有法律專長的朋友幫忙一下,這種爛媒體真的讓人深惡痛絕!謝謝 這種事 就算你告贏了 也不會有人炒作 因為 你告的 正是掌握著你的大眾公開言論管道的 你的立場 不會被他們報出來 他們在他們的世界 只會把有利他們的立場報出來 (TVBS不就如此?) 在他們的世界 他們以無冕王自居 <- 誰給他們這個封號了 我實在不懂...自嗨 自以為是社會第四權 但是 他們大部份拿第四權來當作自己的藉口 現在他們自以為的第四權已經淪為 亂報的藉口 被害者不能反抗的藉口 拒看就好了 不然就唾棄 最後 如果到了 社會上不敢講出自己是記者職業時 他們大概就會自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84.219 ※ 編輯: schizophrena 來自: 140.113.184.219 (05/19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