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uionomo (Win case)》之銘言:
: 我能不能去訂聯合或中時
: 然後定期蒐集報導不實的地方,然後寫信去反應或打電話去反應
: 結果一定是拒絕道歉兼拒絕更正,然後收集相關證據之後。
: 狠很地告他們一狀,這樣告得到他們嗎?
: 請有法律專長的朋友幫忙一下,這種爛媒體真的讓人深惡痛絕!謝謝
這種事 就算你告贏了 也不會有人炒作
因為 你告的 正是掌握著你的大眾公開言論管道的
你的立場 不會被他們報出來
他們在他們的世界 只會把有利他們的立場報出來 (TVBS不就如此?)
在他們的世界 他們以無冕王自居 <- 誰給他們這個封號了 我實在不懂...自嗨
自以為是社會第四權 但是 他們大部份拿第四權來當作自己的藉口
現在他們自以為的第四權已經淪為 亂報的藉口 被害者不能反抗的藉口
拒看就好了 不然就唾棄
最後 如果到了 社會上不敢講出自己是記者職業時
他們大概就會自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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