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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從結果論來看 如此是否造就了更高的言論自由? : : 或保障了一般人的言論自由? : 如果要玩這種邏輯的話 : 那反過來說,讓政治人物介入媒體是否就"保障了一般人的言論自由?" :                是否就"造就了更高的言論自由?" : ??? 當然也有可能是無論經營者是誰 對言論自由或民眾公益毫無影響 若無影響則是否該加以限制? (例如性別對交通安全並無影響 故無論男女都可以依法考領駕照) 或若有嚴重影響 是否該立法限制 以保公益? : 根據下文所述: : : 站在保障言論自由的觀點上 : : 政治人物也是屬於人民的一員 : : 是否應該阻止從政人士藉由媒體訴說自己的言論? : 你會說 : 如果沒能確定商業 "一定" 比政治人物介入好 : 我們又限制政治人物經營媒體 : 那不就是"阻止從政人士藉由媒體訴說自己的言論" : 有人規定媒體不得採訪政治人物嗎? : 那又何來"阻止從政人士藉由媒體訴說自己的言論" 為何一般人可以集資興報或是經營電視節目 政治人物卻不行? 政治人物與一般人的分野在哪? 若擔心政府控制媒體 那反對黨或在野黨之政治人物是否可以經營媒體? 又是否可以於商業媒體經營單元內容(如報紙專欄或政論節目) 目前政論節目雖然品味很差 但是我認為言論自由必須要保障任何形式的發言(除憲法或法律規定之外) 甚至是低級的 下流的 無聊的 偏差的言論 除非已經明顯對於公益有所侵害(例如煽動暴動) 不然應以法律為界 例如出版的自由 就必須要忍受色情刊物 政治言論的自由 就必須要忍受某些媒體有明顯政治立場 甚或政治人物開設節目 不當內容之管制 當由NCC行之 : 不懂你的說法 : 沒有所謂商業一定比政治人物經營好 : 正如同沒有所謂政治人物經營一定比商業好一樣 : 但 : 我們可以說球員兼裁判一定不好 : 不是嗎? 是否球員兼裁判應該是媒體內容的問題 當交由NCC解決 : ※ 編輯: hambear 來自: 140.112.5.50 (05/23 14: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21
waynedd:反對黨的政治人物是不是也是政府的一環?馬英九是反對黨 05/23 17:24
waynedd:主席..所以他可以因此經營媒體?那他的台北市長身分呢? 05/23 17:24
waynedd:一個立委卻又說自己不是政府的一部份?這也太矛盾了吧.. 05/23 17:26
waynedd:"是否球員兼裁判應該是媒體內容的問題 當交由NCC解決" 05/23 17:28
waynedd:這句話說的通的話..那立委包工程的問題..不就可以說這是工 05/23 17:28
waynedd:程品質問題..當交由XX部會解決..這種說法太含混了.. 05/23 17:29
advr:不要把NCC想的太偉大,雖然我指導教授現在是NCC的委員。 05/23 20:18
nidor:NCC是沒什麼用 但是依法應該是由NCC解決 05/23 20:51
nidor:就像竊案雖然破案率很低 但還是應當由警察機關受理 05/23 20:52
nidor:若有立委包工程 但其過程一切合法 我想也難以攔阻什麼 05/23 20:53
nidor:套句某人常說的話 "一切依法辦理" 05/23 20:54
nidor:另外 反對黨並不是只有馬英九一個人 05/23 20:56
nidor:不擔任公職的黨務人員 或其他政黨人員又如何? 05/23 20:57
tinmar:原來NCC可以管政治言論哦 還好NCC以泛藍為主 05/23 21:21
tinmar:否則若以泛綠為主 一定會被批箝制言論自由 05/23 21:21
tinmar:一方面允許政媒雙棲 好像就是在尊重言論自由 05/23 21:24
tinmar:一方面又允許NCC管制政論節目的所謂不當內容 真是可笑 05/23 21:24
tinmar:此文把NCC搞到無限上綱的偉大 實在讓人搖頭 NCC是啥東東呀 05/23 21:26
hambear:我聽不懂"是否球員兼裁判應該是媒體內容的問題 當交由NCC 05/23 21:38
hambear:解決"這句話 媒體監督的對象 就包含政治人物 哪政治人物就 05/23 21:39
hambear:是被監督的對象啊? 05/23 21:44
hambear:換個角度來說吧 如果明明知道 政治人物經營媒體可能會有 05/23 21:44
hambear:問題 我們又為何要讓政治人物經營媒體呢? 難道非他們經營 05/23 21:45
hambear:嗎?政治人物經營副業已經夠奇怪了 更何況是媒體業 05/23 21:45
hambear:目前的規範是政黨 政治人物都不行 如果政治人物想經營媒體 05/23 21:48
hambear:那就不要當政治人物不就得了~ 這些限制 跟言論自由無關 05/23 21:48
hambear:更正:目前好像沒有規範政治人物不行 只有規範政黨 05/23 21:55
nidor:講了半天 到底什麼樣的人才算政治人物? 05/23 21:56
hambear:我是覺得只要有黨職 選舉出身的公職 或行政認命的官員都算 05/23 22:03
hambear:錯字:"任"命 05/23 22:04
nidor:倘若原本是個殺豬的 當上民意代表是否要停止殺豬? 05/24 02:32
nidor:有黨職也不行? 全國勞工黨(某小檔)想要辦報行不行? 05/24 02:34
nidor:記者參選市民代表 是否就得辭職? 05/24 02:40
waynedd:1.是 2.是 3.是 05/24 09:09
peddler:但很明顯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法律,因為現在的立委在外面都 05/24 12:19
peddler:開公司,法案都是圖利自己公司,真是太好笑了。 05/24 12:20
peddler:請多看本期天下雜誌。我懷疑某人的親友是政治人物。 05/24 12:20
peddler:討厭最後一句! 保守派! 維持現狀派! 鞏固既有勢力派! 05/24 12:25
peddler:po錯 05/24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