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kii (剝雞)
看板media-chaos
標題[心得] 混淆了吧...
時間Sun May 28 00:36:01 2006
趙建銘被收押 媒體就已經認定他有罪
事實上,他是被告,只是因為有重大犯罪之虞或有串供及逃亡之嫌而被收押限制自由
在監獄裡,他不是犯人,也還不是罪人(雖然判刑確定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
根本還在偵查階段...媒體就一副已經判罪的態勢,其實是誤導一般民眾的
另外像李泰安,他只是沒被收押,他的身份也還是檢方眼中的嫌疑犯
但是今天幾乎所有媒體的報導都是用"當庭釋放"....(根本還沒開庭咧...)
應該是偵訊後飭回(就和趙玉柱等趙家親人一樣的待遇),其罪嫌並無因此洗刷
只是檢方所持證據不足以構成羈押的條件罷了,
但是媒體報導的感覺是讓一般民眾認為該案中,李泰安已無罪嫌。
其實以上事件都是讓民眾對刑事案件偵查程序更了解的機會教育
可惜因為台灣媒體的急於要一個結果,反而讓是非更混淆了....
台灣的法治觀念一向薄弱,媒體也是一個重要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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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31.109
推 HYL: 這邊還有一個問題,趙是進看守所還是監獄?這兩個地方收容的 05/28 02:36
→ HYL: 人士可大不相同 05/28 02:36
→ pokii:台灣叫做看守所的裡面都有附設監獄 ,監獄就不會看守所 05/28 02:44
→ pokii:所以在台北看守所裡面確實大部份收容人是判刑確定的受刑人 05/28 02:46
推 Diffen:李泰安不是"偵訊後飭回",而是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而不獲准 05/28 09:41
→ Diffen:"當庭釋放"是沒錯,因為檢方申請羈押時,法院會開個簡易庭 05/28 09:43
→ Diffen:來檢視檢方提出的申請事證是否適當.... 05/2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