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AnnWu:(新聞最後一句)這的確是讓人無言以對啊~ 05/28 14:35
推 nsk:長官應該說 再追 就告你們妨礙公務 05/28 14:41
推 helloking:當時檢警是壓解犯人 但是也沒有急迫上的需求 實在沒必要 05/28 15:22
→ helloking:闖紅燈吧,萬一另一頭衝出來車怎麼辦,這些公務車可沒有裝 05/28 15:22
→ helloking:蜂鳴器吧! 05/28 15:23
→ advr:押解犯人沒有急迫上的需求?那刑事訴訟法規定是規定好玩的嘛 05/28 15:25
推 JeffyLiaw:要遵守二十四小時的限制,那不單純只是押解犯人而已 05/28 15:58
推 badwater:以前我們抓人 警示器都狂響 一路狂飆 晚到十分鐘 05/29 00:21
→ badwater:晚到十分鐘 檢察官臉色就不怎麼好看了 他時間比我們更少 05/29 00:22
推 toast520520:下次腦殘記者會問:為什麼救護車跟消防車闖紅燈? 05/29 00:32
推 Linton:重點是 記者自己也闖紅燈 還硬是怪到偵防車身上 05/29 23:50